我同意使用者收費,我是不介意哪個財團經營反正誰經營都會被說圖利財團國家自營又會被說爛,當做選舉工具其實今天新聞官員有說還沒有定案,也都是未定數,搞不好試試水溫而已不過有聲音是好事,可以讓那些高來高去的官員們有個參考的意見
如果我從桃園回嘉義,可以和樓主一樣往來基隆一樣,費用只收單程,就是只收去程五個收費站,回程五個可以不收就好了!這樣我也可以覺得以後的計價方式 210*0.9 * 2 = 378 元太不合理了(只收5個收費站只要 38*5==190 啊!)
樓主根本是來討罵的 + 1,0.9 元 是全民一起的,怎能說坑基隆人.按照公里計費絕對是最公平的方式,樓主如果想討論0.9元是否合理,請勿自私的僅以基隆人為思考中心~~~P.S 個人是覺得貴~~~LION74 wrote:小弟雖然搬離基隆了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