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小弟向基隆明贊建設訂了一戶預售屋(京國硯),也依約繳付簽約金等款項,因拖過合約開工日期仍未見動工,才驚覺有異,遂當下聯合其他住戶要求退款,並要求公司負責人開立個人名義之本票,然到付款到期日時,負責人卻避不見面也連絡不上,所以即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但現在有幾個問題想教各位大大:

1.如果債務人個人名下無任何財產登記,是否錢就拿不回來了,還是有其他方法可行?

2.債務人目前仍為該建設公司負責人,經查公司名下仍有土地資產,是否可以轉向該建設公司強制執行?

3.雖然公司負責人已開立個人本票,並已送付裁定,是否仍可聯合其他住戶告明贊建設違約或詐欺?


後記:很多人可能存了一輩子才夠付一棟房子的頭期款,沒想到房子沒買成還得擔負一筆不小的債務,真叫人情何以堪.........希望大家買預售屋時,真的要多問,多看,才不會像我們這群倒楣的人,毀了一輩子的夢想,還不知道日後怎麼走!
可以請教消保官 電話:1995
或是是市民專線 電話:1999
當初購屋之一些問題也是請教消保官
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pri206143 wrote:
年前小弟向基隆明贊建...(恕刪)

1.如果債務人個人名下無任何財產登記,是否錢就拿不回來了,還是有其他方法可行?

很難,可以查看看有沒有脫產行為去申請撤銷買賣或贈與及刑事的損害債權

2.債務人目前仍為該建設公司負責人,經查公司名下仍有土地資產,是否可以轉向該建設公司強制執行?

當初取得的本票只有負責人吧,可以透過拍賣負責人的股權來取得權力,但是這條路不建議
不如對公司提告再去假扣押資產比較快

3.雖然公司負責人已開立個人本票,並已送付裁定,是否仍可聯合其他住戶告明贊建設違約或詐欺?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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