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在準備契約時,竟然忘記打車位被我發現才補上。
當下就應該先拒絕簽約,緩一緩的。
但那時就簽下去了,所以房子是勢必要買的,請問還有什麼辦法可以制裁房仲阿。
我之後會再來分享這段感受超差的的買房經歷。
我以後要買房子,絕對不會再找永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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