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0439 wrote:好像不是喔!聽說是什...(恕刪) http://www.bqhouse.com.tw/golden/profile.html?ccno=0904070008本案由財政部邀集司法院及教育部研商,決議於臺北市士林區之美國學校舊址、由司法院取得面積1.78公頃土地,並經司法人員研習所同意與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共同辦理整體規劃。工程內容包括: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辦公廳舍、學員宿舍及教學大樓,主要規劃為1棟地上4層及12層(辦公室、教室、國際會議廳、圖書館、宿舍)、地下2層(停車場)之建築物;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辦公廳舍及法庭,主要規劃為1棟地上9層(辦公室、法庭、集會堂)、地下2層(停車場)之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約64,787平方公尺。
這年頭 民間都沒錢 只有政府錢太多大家知道原本的司法人員訓練所和高等行政法院在哪嗎?司法人員訓練所在萬芳社區高等行政法院在國北師附近而且高等行政法院的大樓還頗新結果現在又要再蓋一棟果真是政府 老百姓的錢花不完 科科至於藝術中心 應該是劍潭公有市場舊址的基地吧
k.k2001 wrote:......這或許叫...(恕刪) 可是"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辦公廳舍"不能算建設吧......一般人完全享受不到啊XDD這讓我想到最近大直捷運站出口的那棟新大樓也是給政府單位的樣子真是美輪美奐...
andafly wrote:可是"司法院司法人員...(恕刪) 司法院報告:http://npl.ly.gov.tw/do/www/FileViewer?id=717不過小弟疑惑,公部門不斷擴張,將來的花費恐怕也是越大更重要的是,不斷擴張的公部門,好的績效卻不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