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回應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

2010ian wrote:
這節目大家應該都知道...(恕刪)

亂入一下..
您有沒有可能把三立的大話新聞
跟超視的新聞挖挖哇搞混了呢?

前者是政論節目

後者是討論社會議題的節目
例如食衣住行育樂之類的
這次是住方面的議題~
我上次注意到的時候
是討論教育...
更前次是討論不孕症
偉柏 wrote:
這個話題好少人討論唷,明明這才是王家被劃進都更的原因不是嗎?

台灣人是很善良的,總是同情弱者,不過這個案子來說我並覺得王家很站的住腳

如果今天王家他們是劃定範圍的邊角,那我覺得把他們劃進去有失公平,但明明就是袋地....


其實這才是關鍵點阿

一直扯自有財產就覺得沒意思

2方我都覺得對~所以才覺得累


交通用地的境界線可當建築線使用,但高架道路為維護公共運輸安全得不予指定建築線,王家兩戶雖然沿著捷運淡水線沿線,但該段捷運線為高架段,所以無法做為建築線使用。種種理由不核發的理由都稱:若把王家排除在外,怕以後不能單獨興建。但不能興建是王家自己的問題,不該把這當作不劃出的理由。王家也同意簽切結書,日後若不能改建後果自負,但卻不被接受。

雖然你可以不改建,但按照都市更新法,王家就是袋地
袋地依法納入都市更新範圍!這是沒爭議的

所以我不認為市府有錯,只是覺得王家很雖

市府的確依法行政(都更法),絕對站的住腳

有沒有違憲...呵呵..不知道

偉柏 wrote:
這個話題好少人討論唷,明明這才是王家被劃進都更的原因不是嗎?

台灣人是很善良的,總是同情弱者,不過這個案子來說我並覺得王家很站的住腳

如果今天王家他們是劃定範圍的邊角,那我覺得把他們劃進去有失公平,但明明就是袋地....


很多時候社會議題操作和政治操作會遠遠超過了大家的想像,
而變成了零與壹的爭吵,
吵成好像所有人都倒楣只有建商拿盡好處的零和戰爭。

其實都更都有灰色地帶,
像這個案子,建商賺錢、王家有增值的新屋豪宅住、有停車位,當地綠地變多。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都市更新的精神就是多數決 樂見更多不是由實施者實施

是地主自主更新的案子 這樣利益都會分配到地主手上
kn4624 wrote:
那所有贊成你意見的人...(恕刪)


很抱歉喔
如果我同意的話我也不會對這些人這麼生氣
而且這個多數強暴少數財產的方法可不是我起頭的
是那些建商跟政府發明的吧,我想
但是那些同意瓜分別人的人是不是也同意自己被瓜分呢?
我從頭到尾都是不支持隨意瓜分別人的財產

那是不是你贊成大家同意拆老王家就可以拆
你是否願意出頭第一個同意這件事(或者是這背後代表的意義?


所謂都更就是因為所謂市容過醜
所以要想辦法美化
當美化了市容的時候卻獻出了醜惡的人性
或許這才是都更最重要的意義所在吧?

至於讓老百姓做
利益就能平攤給大眾? 我承認是太難了
但是你能承認給建商做比較容易圖利百姓?
不管你相不相信~我是不相信啦
之所以給政府做是因為老百姓能依憲法保障
只要願意查,政府就得敞開大門

至於假帳嘛,我個人是偏向於相信
沒有查不出的帳,只有不去查的人

CC1311 wrote:
王家是801及803...(恕刪)


這個系統個人有用過
不過道路劃定線不準
跑位很嚴重
建築線還是要以測量公司實測為準
據說王家的人打算在現場自殘...
有人聽說或是知道詳情嗎?
雖然很贊同樓主這個提議,不過市政府絕對不是無辜的
有沒有聽過魔鬼就是藏在細節裡?
就算立意再良善的法律,如果遇到沒有正義感的執法者
往往就可以扭曲得很厲害.
建商沒有經過王家同意就把他們強制納入都更範圍,不過核准這樣作的不就是市政府嗎?
內政部都建議可以協調重送,為什麼市政府不接受中央的建議,要挺建商蠻幹到底
法律有這樣規定說建商想要的都要照准嗎?


這個板上新發的幾篇文,好些感覺都是在替郝市長開脫喔!
都說建商好可惡喔,市長郝無辜喔,都被建商蒙在鼓裡,牽著鼻子走,真是天真無邪
要不然就說是被部下都委會蒙蔽害慘了,真是令人同情,
要不然就說,市政府沒錯,法院也沒錯,立院也沒錯,大家都沒錯,
要怪只能怪,王家比較綏,甚麼袋地,bala bala,真是令人噴飯
,


(左起)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段幼龍,中間那位是?怎麼這麼面熟
想討論的人請先搞懂都更程序,然後再詳細把判決書看完,之後再看另外一篇討論,有王家人的發言,最後靜下心想想到底誰可憐。

不然都只是情感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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