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s1911 wrote:少在那 搧風點火據說...(恕刪) 我也是在網路上看到消息不確定所以上來問你要怎麼想我也沒辦法約束如果覺得不妥的話...那我也沒辦法...因為那是您的感覺...抱歉讓您不舒服了來研究一下怎樣刪文請問 刪文是照您示範的這樣就可以了嗎?
dudance wrote:依目前王家人的堅持,...(恕刪) 沒了祖厝,我想王家應該會選擇拿錢了事。否就真的是"牛"了。至於北市府,手段太粗暴,應該先意思拆一下,幫王家拿些紀念品出來,然後再繼續拆除(其實我覺得樂揚應該請搬家公司將他們的家私完全打包,並測量室內格局,以利後續發展)。我呼籲社會大眾和建商應該對王家繼續給予關心,否則哪天王家老人想不開,跑到自有地內輕生,我想樂揚就毀了。北市府也毀了。全中華民國都毀了。一定上國際頭條。這種老人不要錢,問清楚它要些甚麼,想辦法生出類似的給他就對了,反正市府有這麼多照片。祝文林苑從此一帆風順,別再出事了。
d大:要提醒您,要hold住歐,小心弄巧成拙,就賠了夫人又折兵。可不划算的。你知道為何建商要拆房屋嗎?那叫做策略,成語形容的好:破斧沈舟,就是要告訴附近還在觀望想要利潤極大化的人,不要撐了,撐越久領越少還送個貪名。開了先例以後都更應該會比較順一些,才不會有人住頂樓有加蓋的說要分兩戶;住一樓有地下室的說要分兩間店面,等奇怪的要求。不想給建商賺的也很好,自己辦理都更,也會順利許多,因為有三家的估價師幫忙把關,該分多少公平分配,不會受限少數貪心的住戶狹持整個都更案了,最好是自己辦理都更,這樣住戶的利益才有機會極大化,我支持自辦都更,我認同拔釘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