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一案~好不容易有人可以說清楚了~!

記得在Discovery看過,日本東京六本木都更花了11年說服當地民眾進行都更,土建工程從動工到完工只花了兩年,期間開過上百次的公聽會及協調會。

重點還是民眾要有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的觀念,否則到時候自己的權益被剝奪了都還不知道。
別讓任何人告訴你,你不能做什麼。 即使是我也一樣。 如果你有夢想,你就要去捍衛。 你想要什麼,就要努

wirmmmok wrote:
是可以不管王家,早早就把他們家拆掉的。因為你們在公聽會不出席,你不表達意見,就代表你要參加這個遊戲,你參加這個遊戲,就代表我們要依據遊戲規則玩下去。


這就是法律問題所在,為什麼要把一戶劃進去都更前可以不先取得書面同意,而是要求對方必須出席會議、提出書面異議等等方式,否則視同同意?

至於這篇其他地方,很明顯就是為建商辯護,甚麼金錢、多數決之類的言論,多數決就可以決定少數人的財產怎樣分配?寫出這種狗屁的大學生真是令人感到悲哀。

jeay16 wrote:
我一般死老百姓若.....(恕刪)


既然你都這麼講了, 我一定要接

輸。入。美。牛。合。法。執。行
Marvelous
王家不是有個兒子在建築師事務所上班嗎?他應該懂都更法令吧!

ccicjason wrote:
如果都更可以為了一個...(恕刪)

整件事情跟你說的"因為一戶不同意就停止都更"完全無關,
事實上就算王家不同意,都更仍能進行。


uyfduyjhy wrote:
整件事情跟你說的"因...(恕刪)

當然可以進行,只是建商必須再修改設計。
別讓任何人告訴你,你不能做什麼。 即使是我也一樣。 如果你有夢想,你就要去捍衛。 你想要什麼,就要努
ccicjason wrote:
如果都更可以為了一個不同意的住戶就停止都更...(恕刪)

你就想像..郭家也在都更範圍內..
但是因為他反對..郭家以外還是可以都更..不就好了..
那麼..王家就比照辦理..不就得了..

這個案子..王家並非公寓大樓中的某一戶..或有必要之惡..
而是像郭家一樣..獨立之地..
顯然..都更法違憲..
問題就出在不是"自辦老屋翻新", 沒有人會自己把透天厝翻新成大樓上下左右都住了陌生人
而建商本來只能賺代工費,而不是原地主被建商分一杯羹,

如果是....

我自己把老家打掉,請幾個建商來招標把我家的土地蓋成大樓,然後大樓裡面每一戶賣掉都賺進我口袋

現時的狀況就是,老家被建商打掉,然後建商蓋好,分樓板中的坪數給我,其他戶建商賣掉,錢進建商口袋

我要特別強調一點,王家沒有表示「同意」,你不該將消極的抵抗認為是同意的表態。
如果只是去研究文字,不去思考合不合理,難怪有那麼多司法恐龍,不要出了事就丟出「依法行政」,讀那麼多書,連是非對錯都不會分。

老自犬 wrote:
王家不是有個兒子在建...(恕刪)


你大便的時候

林老爸都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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