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請大家想一下.如果你是那些搬出去的住戶.會有何感想


dennisma wrote:
搞個都市更新計畫..一堆人罵政府..阿霸!!
但是大家都沒想過..如果你是搬出去2年多還等不到房子住的那些人..那你又會有何感想!!


你這叫本末倒置,關王家什麼事。
罰你回去苦讀重修。
強拆民房,透天厝跟那36戶何干,比共產黨還狠。如果拆的是你家,就不會有這樣的標題出現。
話說樓主到底要不要為誣指王家強姦道歉啊?
被講小屁孩就馬上跳出來要人家道歉
結果別人要他為誣陷王家強姦道歉
就縮得不見人影了
100樓了耶...


咖啡黑元素 wrote:


dennisma wrote:
搞個都市更新計畫.....(恕刪)

地很大...

明明可以繞過王家...

營建署也介入協調了...

建商為何死活不肯放過?

因為咬到嘴的肥肉怎麼可以放開!!


1.當初反對 去參加協調會就可以了
2.沒去了都已經走到權利變換
你知道 畫定更新單元
事業概要
事業計畫
到權利變換
總共要花多少錢
重新再來依次
這些錢誰要出
起碼都是千萬起跳
3.你知道都更有時程獎勵嗎
重新再來
這個部分會不會損失
減個3%
王家要的兩億都有了

問題的源頭還是法律吧

窩顆顆 wrote:
果然是會吵的孩子有糖...(恕刪)


連案情都沒搞清楚

在這邊大放厥詞

進化版米蟲 wrote:
要怪就怪自己 父母親...(恕刪)


小弟覺得不用郭台銘,只要老祖先是郭元益就可以了...
怪建商吧!只圖利到自己跟本是自私的行為!
憑什麼啊?

chyiyi wrote:
強拆民房,透天厝跟那36戶何干,比共產黨還狠。如果拆的是你家,就不會有這樣的標題出現。


這個只能說法律是保護懂的人
不懂的終究會吃虧
惡法亦法

除了建商的問題外
王家吃虧在不懂法律

強拆民房
市府是依法行政
難道叫他違法嗎

如果你怕你家也遭到同等待遇
那不防花各幾天的時間了解都更條例
您的想法應該會不一樣

dennisma wrote:
搞個都市更新計畫.....(恕刪)

憲法保障"人民有居住遷徙的自由"
這還有什麼疑問?
請問都更可以凌駕憲法嗎?
所以結論就是一大票人在強姦憲法
了不了?
基本上就我了解的現今改革後的中國大陸共產黨都更都不一定能這樣搞....台灣卻....

真的對台灣政府很失望
I'm maj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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