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nisma wrote:搞個都市更新計畫..一堆人罵政府..阿霸!!但是大家都沒想過..如果你是搬出去2年多還等不到房子住的那些人..那你又會有何感想!! 你這叫本末倒置,關王家什麼事。罰你回去苦讀重修。
咖啡黑元素 wrote:dennisma wrote:搞個都市更新計畫.....(恕刪)地很大...明明可以繞過王家...營建署也介入協調了...建商為何死活不肯放過?因為咬到嘴的肥肉怎麼可以放開!! 1.當初反對 去參加協調會就可以了2.沒去了都已經走到權利變換你知道 畫定更新單元事業概要事業計畫到權利變換總共要花多少錢重新再來依次這些錢誰要出起碼都是千萬起跳3.你知道都更有時程獎勵嗎重新再來這個部分會不會損失減個3%王家要的兩億都有了問題的源頭還是法律吧
chyiyi wrote:強拆民房,透天厝跟那36戶何干,比共產黨還狠。如果拆的是你家,就不會有這樣的標題出現。 這個只能說法律是保護懂的人不懂的終究會吃虧惡法亦法除了建商的問題外王家吃虧在不懂法律強拆民房市府是依法行政難道叫他違法嗎如果你怕你家也遭到同等待遇那不防花各幾天的時間了解都更條例您的想法應該會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