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回應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

台北市政府要內政部釋出,
逼內政部說出都更條例不違憲
喊違憲 通常是律上沒有招 ,喊爽的

以下轉貼
文林苑都更爭議延燒,李鴻源下午接受中央通訊社專訪時表示,憲法保障人民私有財產權,也保障公共利益,內政部尊重王家聲請釋憲的權利,但認為「不存在違憲的問題」,都更條例則有再檢討空間。
dirtypoint wrote:
Thanks ~ ,算了 不想了
要爭取36戶的權益 從法律上 來看 還蠻麻煩的
遠超過我的能力
其實我要是36戶 ,我就直接上政論節目
拿判決書,把王家的話 一一的揭穿
可能會比較快一點
不然 現在王家只要上節目,他說什麼,沒有人會質疑,也不敢質疑


36戶的委屈到底關王家什麼事?莫名奇妙!


Auroras777 wrote:
上面有幾位網友一直跳針似的回文說法律不合理 要修法.
但是要怎麼修 才合理?
又說不出個具體來....


連內政部長李鴻源都說不出來了,對吧!
內政部將邀集專家學者來檢討並舉辦公聽會.
都還沒做呢!

怪事,憲法財產權 不是只有保護王家
36民住民 不違法 爭取自己權益,在你眼中只是莫明奇妙
我是沒什麼意見

剛跑去看了吳興街二期整宅

目前是還沒有部份拆除

所以這個案子 短期應該是不會動

另外這個是 自辦都更 ,跟建商並沒有關係

自救會 主要訴求是

一般人 是17坪換17坪
但理事會 的是17坪可以選60坪




不過這個案子還沒拆 ,原本賺錢的 可能因為修法而翻盤

因為修法的幅度、範圍 ,現在都不清楚

都更案 有太多的眉眉角角

相較之下文林苑,並沒太多問題

再怎麼修,祖厝的情感 是不會修入法律中的


一堆正義人士連基本的功課都不用做

只是嘉年華式的居住正義


紀 wrote:
小弟個人認為您看的那...(恕刪)


這篇文章是我被吸引到01的原因
以前我都只有譬如買手機才會進來參考一下資訊
一開始我根本不在乎誰對誰錯
甚至是不願意花時間去了解問題
也是這篇文章激起了我的反感

受害者用感情來做訴求這無可厚非
但是
用不嚴謹甚至虛假的數字來控訴建商黑心與暴利

套用一個我很不喜歡的名人XX刀的名言
這不是我要的正義
不對
更正
這根本談不上正義

dirtypoint wrote:
剛跑去看了吳興街二期...(恕刪)



17坪換17坪
與 17坪換60坪...

這麼大的差異
一面之詞的背後,說不定有更多期待被發掘的真相

大大若知道甚麼眉角
不妨開個版來討論
應該很好玩

另外
推這句:
嘉年華式的居住正義




這種無良建商 只能叫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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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修法才可以讓大家都滿意本身就是一個無解題

更何況懂法的商人要找出法律的洞輕易得很
不是嗎?
ShuanZun wrote:
36戶的委屈到底關王...(恕刪)


如果王家不參加都更
那36戶就要讓路給王家走
36戶的委屈不關王家的事?莫名奇妙!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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