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要內政部釋出,逼內政部說出都更條例不違憲喊違憲 通常是律上沒有招 ,喊爽的以下轉貼文林苑都更爭議延燒,李鴻源下午接受中央通訊社專訪時表示,憲法保障人民私有財產權,也保障公共利益,內政部尊重王家聲請釋憲的權利,但認為「不存在違憲的問題」,都更條例則有再檢討空間。
dirtypoint wrote:Thanks ~ ,算了 不想了要爭取36戶的權益 從法律上 來看 還蠻麻煩的遠超過我的能力其實我要是36戶 ,我就直接上政論節目拿判決書,把王家的話 一一的揭穿可能會比較快一點不然 現在王家只要上節目,他說什麼,沒有人會質疑,也不敢質疑 36戶的委屈到底關王家什麼事?莫名奇妙!
Auroras777 wrote:上面有幾位網友一直跳針似的回文說法律不合理 要修法.但是要怎麼修 才合理?又說不出個具體來.... 連內政部長李鴻源都說不出來了,對吧!內政部將邀集專家學者來檢討並舉辦公聽會.都還沒做呢!
剛跑去看了吳興街二期整宅目前是還沒有部份拆除所以這個案子 短期應該是不會動另外這個是 自辦都更 ,跟建商並沒有關係自救會 主要訴求是一般人 是17坪換17坪但理事會 的是17坪可以選60坪不過這個案子還沒拆 ,原本賺錢的 可能因為修法而翻盤因為修法的幅度、範圍 ,現在都不清楚都更案 有太多的眉眉角角相較之下文林苑,並沒太多問題再怎麼修,祖厝的情感 是不會修入法律中的一堆正義人士連基本的功課都不用做只是嘉年華式的居住正義
紀 wrote:小弟個人認為您看的那...(恕刪) 這篇文章是我被吸引到01的原因以前我都只有譬如買手機才會進來參考一下資訊一開始我根本不在乎誰對誰錯甚至是不願意花時間去了解問題也是這篇文章激起了我的反感受害者用感情來做訴求這無可厚非但是用不嚴謹甚至虛假的數字來控訴建商黑心與暴利這套用一個我很不喜歡的名人XX刀的名言這不是我要的正義不對更正這根本談不上正義
dirtypoint wrote:剛跑去看了吳興街二期...(恕刪) 17坪換17坪與 17坪換60坪...這麼大的差異一面之詞的背後,說不定有更多期待被發掘的真相大大若知道甚麼眉角不妨開個版來討論應該很好玩另外推這句:嘉年華式的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