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angx2 wrote:那更應該拆掉郭元益大...(恕刪) 很奇怪王家告市府告建商7個訴訟,好像都沒有提到這個問題,估計可能是假議題,後續看看消防局認不認可,郭元義 人行道+道路=6米(實測約5.5米)文林苑 人行道+道路=8米(依照設計,也有消防局公文指示)如果消防局認為有問題,也必須的改到ok才能動工。
肥貓宅男 wrote:問題是消防局認為可以...(恕刪) 都更案通過有包含消防的審核,如果王家有訴訟消防規劃不合法規勝訴,或者消防局主動出面說當初審核通過有誤,那麼文林苑的消防就必須改善,目前王家似乎沒有訴訟消防,消防局沒出面,看後續發展吧。
Erichuangtw1980 wrote:都更案通過有包含消防...(恕刪) 你還是搞不清楚! 有沒問題不是你在講!就算有問題,最後決定要不要退回,也不是法院在決定!所以哪能說,因為案子走到這裡,表示過程都沒問題,表示台北市政府不能因為後面發生的缺失,退回此案!但是,問題只在於台北市府要不要做而已!簡單講,這就跟不強拆王家一樣,是台北市政府自身職權!除非,通過監察院彈劾相關人等,或上級內政部營建署直接介入,否則,理論上台北市政府想不甩你,也是可以的!樂揚大建設及同意戶不是整天罵王家怎樣的? 市府不依法XX,結果? 你能拿市府怎樣?
Erichuangtw1980 wrote:郭元義 人行道+道路=6米(實測約5.5米)文林苑 人行道+道路=8米(依照設計,也有消防局公文指示)如果消防局認為有問題,也必須的改到ok才能動工。 消防通道不包括人行道,這點消防局回函公文有明確提到。所以文林苑的消防通道只有3.42米寬(這是你自己量的,不會又要否認了吧)消防局也承認文林苑的消防審查有疏失。你到底知道你再說甚麼嗎?你難道以為謊言說一百次會變成事實?
Erichuangtw1980 wrote:都更案通過有包含消防...(恕刪) 人行道可以包含在消防通道嗎?不計人行道,你有得到最窄寬度,高於3.5米長嗎?事實擺在眼前,消防局自己都說有問題了,你還認為沒問題意欲為何?
JJ輝 wrote:行道可以包含在消防通道嗎?不計人行道,你有得到最窄寬度,高於3.5米長嗎?...(恕刪) 在我所有的發文中並沒有說”沒問題“,到底有沒有問題,後續看看消防局認不認可,目前的王家訴訟文林苑違法,訴訟判決書沒有提到消防問題,如果真有問題,王家應該不會放過。郭元義 人行道+道路=6米(實測約5.5米,道路寬度3.4~3.5米)文林苑 人行道+道路=8米(依照設計,也有消防局公文指示)如果消防局認為有問題,也必須的改到ok才能動工。究竟郭元益已經建好,為何當初道路會只有3.4米?而不是3.5米,如果有誤,是不是馬上該改為3.5米才對,而不是把這個錯誤,影響後續的文林苑及其後的社區改建。是不是該馬上把人行道退縮10公分,讓道路合格呢?就地籍圖來看,人行道好像是郭元益的土地,郭元益建築退縮才有人行道。 人行道退縮,應該沒有產權問題。
當初找資料發文,主要是同情同意戶的處境,看不過都更受害者聯盟以一個NGO的的立場,居然敢用謊言激化對立,號召抗爭,文林苑事件,以謊言挑起台北市近年來最大的抗爭開版至今也有幾個月來,相關的議題細節也被網友重複討論,目前幾位固定網友對同樣的議題重複提問,我再用同樣的資料回答,已經成為互相洗板,已經失去論壇討論的意義了,也該停止了。不管是永春都更同意戶,或是目前的文林苑都更同意戶,已經從當初的被動等結果,成長為懂得自己的權利要自己維護爭取,當事人未來如何解決爭議,我們”熱心“人繼續關心,也衷心祝福他們能夠找到自己的路。
Erichuangtw1980 wrote:當初找資料發文,主要...(恕刪) 慢走~不送~謝謝你讓大家看清建商和同意戶的立場與做法。反正你從頭到尾都對建商做法視而不見,鑽法律漏洞謀奪他人私產也是可以的,要解決?解套措施百百種,為何建商和同意戶完全和王家沒交集?建商找政府拆了人家兩棟房子,賠個五間加50坪土地持份很過份嗎?講白了都是為了既得利益,逼壓王家比被7X個訂戶住戶告死好~
Erichuangtw1980 wrote:在我所有的發文中並沒...(恕刪) 現在你又想推卸責任囉? 沒有到規定就是沒有!但你以為這事只要消防局或建管處承擔就好?要蓋房子的是你耶!當然目前文林苑不能進行的重點並不在此,這也非完全不能改善的!只是就像樂揚現在肯花錢去收購北側土地一樣(現在市府會幫你強行徵收嗎?),認真追究,早晚都是問題!坦白講,樂揚建設最清楚自己的問題了,但是,以前可以偷偷閃開,現在全部大家攤出來談,市府敢再像以前一樣便宜行事或是包庇嗎?所以不是一直告訴你? 要私了事情,就是要低調!整天高調攻擊王家,卻又要人家不同等檢視你同意戶或樂揚建設,可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