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遮又要算數,改革3個月變卦

johnnyw0719 wrote:
oh...您好像也蠻...(恕刪)


所以說你講的話有些問題嘛, 你既知道找補, 請問你前面講什麼建商偽造文書, 公務員義務?
請問你到底想表明什麼?????????????????????

麻煩你告訴大家, "現行權狀若與實際丈量不符....到底是誰要負責任啊? 建商偽造文書? 公務人員有義務?"
你到底要講什麼??????????????????????????????????????????????????????????

你是要講丈量不符是建商要關進牢房, 還是公務員該進牢房,還是什麼的???你又說你知道找補, 既知找補這種補救措施,那麼你又提責任問題, 你這幾個想法間到底有什麼關係???完全看不懂耶. 講得沒頭沒腦,又老是說別人看不懂, 老實說, 我是真的看不懂你要說什麼啦.

marcus200115 wrote:
所以說你講的話有些問題嘛, 你既知道找補, 請問你前面講什麼建商偽造文書, 公務員義務?
請問你到底想表明什麼?????????????????????

麻煩你告訴大家, "現行權狀若與實際丈量不符....到底是誰要負責任啊? 建商偽造文書? 公務人員有義務?"
你到底要講什麼??????????????????????????????????????????????????????????

你是要講丈量不符是建商要關進牢房, 還是公務員該進牢房,還是什麼的???完全看不懂耶. 講得沒頭沒腦,
又說別人看不懂, 老實說, 我是真的看不懂你要說什麼啦.


你看不懂小弟就再說一次...你拿到的權狀是合法的...今天若實際面積不符...您當然可以告阿!
只是告的是建商當初偽造文書讓公務人員登錄不實或是公務人員違法怠惰...不是這樣嗎?
您講的似乎不相信權狀是正確的...若權狀不正確當然有人要負責...您要權狀表列清楚很好阿...小弟也沒反對...
反而很贊成...只是要強調在現行權狀下已經是正確的面積了...表列清楚只是讓你不用自己算而已!
那依你邏輯表列清楚你就認為沒有偽造可能嗎?
johnnyw0719 wrote:
你看不懂小弟就再說一...(恕刪)


當然可以告呀, 所以我不就叫你去找新聞(看來是不用找了嘛).

而我提的問題就是, 以目前登載法容易造成糾紛, 並且, 是易於讓建商
偷坪的登載法. 抓到建商偷坪去告之前, 先得自己搞清楚所有公設,陽台,雨遮,
再找專業人士丈量, 抓到後, 去告, 告完最後得到的結果,最多還不是賠給你
原本差價. 這種流程對誰有利用腳指頭都想得出來吧! 這麼深入的問題結果
你的簡單結論就是"告",簡單講, 你量過你自己的房子嗎? 你知道你內外公設
是否符合嗎???????????????????????????????????????????????????

"告" ????說的簡單啦. 並且很奇怪, 要求逐項登記的有什麼問題????你不也贊成?
那你又出來魯什麼呀????? 現行權狀是正確面積? 我不就跟你講了, 我自己就遇到
"錯誤面積"的, 你還在講什麼正確面積呀??? (如同您常提的, 你到底有沒有在看別人寫的呀?)

而現行表列易生糾紛,並且讓買方難以確認坪數, 明顯的不好. 若逐項表列, 讓大家
很容易區分丈量, 明顯有利於雙方的公平交易,明顯得好. 以"好"取代"不好", 有什麼問題?
若沒什麼問題, 不知道你繼續提"兩種都會發生的問題"這種問題來幹嘛?????
完全看不懂耶.




marcus200115 wrote:
當然可以告呀, 所以我不就叫你去找新聞(看來是不用找了嘛).

而我提的問題就是, 以目前登載法容易造成糾紛, 並且, 是易於讓建商
偷坪的登載法. 抓到建商偷坪去告之前, 先得自己搞清楚所有公設,陽台,雨遮,
再找專業人士丈量, 抓到後, 去告, 告完最後得到的結果,最多還不是賠給你
原本差價. 這種流程對誰有利用腳指頭都想得出來吧! 這麼深入的問題結果
你的簡單結論就是"告",簡單講, 你量過你自己的房子嗎? 你知道你內外公設
是否符合嗎???????????????????????????????????????????????????

"告" ????說的簡單啦. 並且很奇怪, 要求逐項登記的有什麼問題????你不也贊成?
那你又出來魯什麼呀????? 現行權狀是正確面積? 我不就跟你講了, 我自己就遇到
"錯誤面積"的, 你還在講什麼正確面積呀??? (如同您常提的, 你到底有沒有在看別人寫的呀?)


我明白您的想法了.....小弟是人性本善...您是人性本惡...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您是對的好了! 只是小弟的生活態度不似大大這樣...這樣會讓小弟覺得人生充滿不安...您請繼續吧!
johnnyw0719 wrote:
我明白您的想法了.....(恕刪)


就是為了保障你這種"天真無邪", 對人間一大大大大大大大堆訴訟視若無睹的人, 對版上一大大大大堆
抗議無良建商的文當作沒看到的人, 才必須改善制度.要是大家都跟建商投機客一樣,也不用改制度, 弱肉強食就好.

小乖乖,地球是很險惡的, 請您躲好吧.
marcus200115 wrote:
才必須改善制度


制度是定的嗎? 您請繼續不安好了....小弟選擇相信遊戲規則....有人違反就得付出代價...
johnnyw0719 wrote:
制度是人定的嗎? 您...(恕刪)



所以我就問嘛, 你量過你自己的家嗎????? 你連別人有沒有follow遊戲規則都不知道!
現行的登載法就是讓買家根本無力知道建商有無Follow規則.


建商違反你就會讓他付出代價???你連量都沒量過, 你幾時"嘗試"要讓人付出代價?
而建商所會付出的代價, 就是, 你本來被他污走的錢, 建商實際付了什麼代價?????
現在的登載法對於登記不實也沒有什麼特別處罰條款, 就算讓你打贏官司,大不了
就是賠你, 所以被你抓到有怎樣???

所以說,地球很險惡, 請躲好點吧!
marcus200115 wrote:
所以我就問嘛, 你量過你自己的家嗎????? 你連別人有沒有follow遊戲規則都不知道!

我真的沒量過...只買過蓋過許多有口碑案件知名建商的房子...信任他而已...
依您邏輯...小弟冒昧請問您有查過您子女的DNA跟自己符不符合嗎? 有點極端但是卻是人性本惡的基本出發點!
johnnyw0719 wrote:
我真的沒量過...只...(恕刪)


你會被人接近爆粗口, 不是沒理由的吧. 我買的也是上市建商的房子咧. 所以講你對版上一堆人舉無良建商的實例
視而不見不是沒有理由吧. 而且你這種不太好的態度, 還說你對世界很相信咧. 唉,請你
自己Follow你自己講的話閉嘴, 不要讓我也爆粗口吧.


marcus200115 wrote:
你會被人接近爆粗口, 不是沒理由的吧. 我買的也是上市建商的房子咧. 所以講你對版上一堆人舉無良建商的實例
視而不見不是沒有理由吧. 而且你這種不太好的態度, 還說你對世界很相信咧. 唉,請你
自己Follow你自己講的話閉嘴, 不要讓我也爆粗口吧.


呵...到此為止吧...您快崩潰了...小弟只在此篇對您的回文生氣用話重一點過...也從沒在別篇用語如此重跟犀利...不過冷靜下來就得反省一下自身修為不夠...所以跟您抱歉了...您講的道理我也認同...所以不需再回文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