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myh543 wrote:
綜合意見
做了不少功課,了解到,
1. 王家有收到"都更相關資料",不是不知情, 是故意不表達意見.
2. 王家的地是畸零地+"袋地", 被建築相關法規禁建.
王家兩塊分開的地(地號801, 803)沒有面臨道路無建築線, 位商業區土地深度不足15米, 部分土地在捷運6米禁建區域, 803地更被被其他土地包圍).只有和相鄰土地合建才有機會申請建築. 沒有都更或鄰居不和王家合建, 王家的舊屋將來年久失修只能荒廢了, 王家家族繼承荒地...
都更法為防止類似情況, 都更法十四條 禁止都更造成其他住戶將來無法改建(如王家的情形).
也就是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和王家在營建署都更輔導會議中,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6429 協議第一項就是 "(一) 關於同宗基地是否可排除士林王家之可行性疑慮,可透過王家簽署切結書,同意未來無法自成都市更新單元獲得解套,請北市府與實施者做慎重考量。" 王家沒有簽切結書同意將來蓋不了屋子吧.
王家的房地,如果不用靠別人的地進出,也夠大夠深到可以自行重建更新的話,今天把它強劃進去是沒道理的。但它偏偏不是,又小又裡面,條件極差,若將它排除在更新計畫外,無異將它困死,永無翻身之日,也不符合消防、建築的相關法令,所以都市計畫的專家委員不會接受這樣的規劃。王家的堅持百分百可說是損人不利己,先不管出發點是不是單純的熱愛那個舊房子,還是企圖要脅同歸於盡的釘子戶,這就像一個愚痴的人硬要往死裡鑽,還拖著周邊鄰居當墊背(都更計畫想排除王家都不行)
參加都更, 王家可分到5房5車位, 不參加都更, 原就是畸零地的王家土地將來變荒地, 拒絕救命的都更, 不解. (其他的不參加都更戶有建築線可自行都更, 可不參加文林苑都更)
法院判決(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8年度訴字第2467號判決)
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台北市政府回覆的問題
http://www.uro.taipei.gov.tw/ct.asp?xItem=22032317&ctNode=12856&mp=118011
再看看" Mobile01 的專業人士帖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2664187&p=1
維基百科再看看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3%AB%E6%9E%97%E6%96%87%E6%9E%97%E8%8B%91%E9%83%BD%E5%B8%82%E6%9B%B4%E6%96%B0%E7%88%AD%E8%AD%B0%E6%A1%88
天下雜誌 文林苑背後的4大都更迷思
(樂揚因更新價差得到的獲利, 其實是約一億元, 沒有到王家指控的五億元暴利)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31655&idSubChannel=11
簡單釐清文林苑王家案之主要疑問
http://catduke.blogspot.com/
無知民粹終將害慘王家人與文林苑住戶
http://www.wretch.cc/blog/anniej/36121583
理盲濫情看都更--過來人給你的良心忠告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403/36013.htm
2100全民開講2012-04-15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6Bp_uUyEJo&feature=g-like&context=G27e7cf0ALT4uc1gAAAA&hd=1...(恕刪)
完整客觀的資料
比樓主主觀認定的資料有用多了
樓主全文對於"王家的地是畸零地+"袋地", 被建築相關法規禁建."完全不提
看了很難讓人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