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到底增進多少”公共利益”?

gladiator wrote:

你自己都說要讓法官判斷,問題是整個市政府都在裝死,何時才有檢察官介入?這種事情檢察官應主動介入調查...(恕刪)

其實這好像可行!
檢查官介入偵查是否僞造文書,
然後當然就是去搜賬冊啦!
sapphire wrote:
那個2480000百...(恕刪)


你要不要去看一下這個影片

youtube

管委員質詢

樂揚都更總公共利益2.48兆

然後在後面細項公共設施裡面 30多坪的道路用地 公共利益24.8億

數字都相同? 照你所說第一次2.48兆 誤植

細項裡面道路用地24.8億? 一坪土地有8000萬的公共利益

連包兩次 那真的是很巧




timeriver235 wrote:
你要不要去看一下這個影片

youtube

管委員質詢

樂揚都更總公共利益2.48兆

然後在後面細項公共設施裡面 30多坪的道路用地 公共利益24.8億

數字都相同? 照你所說第一次2.48兆 誤植

細項裡面道路用地24.8億? 一坪土地有8000萬的公共利益

連包兩次 那真的是很巧



前面有人貼過原來的網頁
那個在同一頁吧? 是很巧啊,看起來都是一樣的錯誤。


營建署被批之後,就改成0元了
有問題請拿去告訴告發 不是開記者會
realeric wrote:
有問題請拿去告訴告發 不是開記者會...(恕刪)


請問誰開記者會???
誰愛嚷嚷 誰開阿
水中金 wrote:
這資料也是誤植哦?...(恕刪)

水中金 wrote: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 條 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
...(恕刪)


在增進公共利益之前,希望增加"保障人民財產"之前提.
亮哥+ wrote:
在增進公共利益之前,...(恕刪)

請自行參閱憲法第23條的相關規定
你的想法不能成立
公共利益是大於人民個人權益的
而且這個原則是舉世皆然
你要找到憲法明定個人權益凌駕公共利益的國家可能不容易
cazando wrote:

請自行參閱憲法第23條的相關規定
你的想法不能成立
公共利益是大於人民個人權益的
而且這個原則是舉世皆然
你要找到憲法明定個人權益凌駕公共利益的國家可能不容易...(恕刪)

文林苑這案子,公共利益是多少?
killy_chu wrote:
文林苑這案子,公共利...(恕刪)

公共利益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不是一個絕對的數值
相對於王家兩戶的權益來說,其他參與都更的36戶住戶的權益就可以算是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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