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看那些一樓違建戶的嘴臉
面對衛生下水道施工,還不是得拆光光
我家以前住一樓,後院10坪完全無違建,連雨棚都沒搭
但兩側都違建,剛好把我家夾起來
隔壁幼稚園違建屋頂還超過中線,我老媽氣炸了,不過幼稚園太吵活該被樓上檢舉,後來建管處來拆,人性本賤!

ellon wrote:
若可以立法決定分配都...(恕刪)


其實不懂為什麼要鑑價,今天談好50坪,那就還我一間50坪的房子就好了,為什麼還要把問題複雜化!

我覺得不能用總利潤,應該是用改建後的總銷售面積,5/1建商,5/4住戶,這樣才比較合理!
Drango wrote:
其實不懂為什麼要鑑價...(恕刪)


4樓50坪和12樓景觀戶50坪,價差可大了........

用總銷售面積?那就沒建商會玩了,畢竟工程期間是有風險的。

一個成功的都更,必須住戶和建商兩方都不貪,所以很難。

elsachang wrote:
來看看那些一樓違建戶...(恕刪)


我家這邊也是要做衛生下水道,施工單位也叫我家趕快拆除違建,我就嗆他,要拆請市政府的人發違建拆除通知!

到現在也沒看到公文,施工單位只是外包商,只敢嗆不懂行政作業的老百姓!

豆子小珍珠 wrote:
4樓50坪和12樓景...(恕刪)


你這樣說的話,不就代表建商賺很大嗎?
一樣50坪的房子,為什麼有這麼大的差別呢?
而且當初談好還50坪,為什麼只能選低樓層不能選高樓層,還不是利益的問題!
你要住戶不貪,那為什麼要給建商貪呢?

建商拿住戶的土地又分一堆獎勵補助,拿走高樓層,原住戶卻只能拿一坪換一坪加車位,選擇低樓層,你覺得公平嗎?

所以一定是用總銷售面積來分才會公平,不能用利潤來計算,因為成本都是建商自己算,官商勾結那麼嚴重,賤價師又都是自己人,怎麼分還不是建商贏!

Drango wrote:
你這樣說的話,不就代...(恕刪)


我想大大可能是看過下列新聞.也想跟他們一樣吧.

都市更新案出現新的指標案,位在台北市羅斯福路的「台大OPUS ONE」老舊社區改建案,昨天動土,每坪房價上看一百六十萬元,創下都更史上新紀錄,更比原價暴增三倍,卅四個原住戶全都躍升為「億」萬富翁。

Drango wrote:
其實不懂為什麼要鑑價

您講到重點了!
Drango wrote:
你這樣說的話,不就代...(恕刪)



我從不否認建商有賺,但我也無法否認很多住戶也借機賺很大;一樣都是貪,兩方都該罵。
景觀戶可以賣高價,二三四那些低樓層呢?賣價就沒那麼好,一來一去建商的利潤就往中間扯過去;問題是原住戶會同意建材營運有所謂的平均成本嗎?!
你要50坪高樓層,別的住就戶不想要嗎?就該是你的,不能是別人的?
可是就有人寧願不要高樓層要低樓層,來換取更多的坪數或找補的錢;一來一去你又以為這些只跟建商有關,跟你的鄰居都無關嗎?

你確定每個案子都是一坪換一坪加車位,你確定嗎?
可以用銷售總面積來分啊,可每層樓單價要一樣嗎?你分8樓50坪,別人你一樣的條件卻分3樓50坪,那又公平嗎?

世界上沒有完全完美哦方案,能滿足每個人的都更案,目前大概還沒有。

ellon wrote:
我想大大可能是看過下...(恕刪)


如果我家有這種價格就好,可惜每坪最高只有飆到100萬!

其實不管怎麼做都會有意見,所以我的觀點就是,把自己的都更條件談好,不用管其他的意見,畢竟房子是自己的,住也是自己要住,又不是那些出意見的人要住的,自己的權利只有自己能爭取,別人只會在旁邊搧風點火!
豆子小珍珠 wrote:
我從不否認建商有賺,...(恕刪)


你講到問題所在,為甚麼高樓層的房價跟低樓層的房價不一樣?
一樣的建築成本,為什麼高樓層卻要賣比較貴?

重點來了,房價是誰訂的?不是政府訂的,就是這些建商訂的!
建商抓住人性的缺點,用一些虛構不實的銷售手法,達到高房價的目的,其實高低樓層成本都是一樣,但是卻一樣有一堆人買單!

原住戶要分樓層,本來就不能分高低樓層,建商應該讓原住戶選完後,剩下的戶數再拿去銷售,而不是一開始就限制選擇條件,這樣才合理!

一坪換一坪加車位是市政府給的基本條件,要談多好就是自己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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