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
消防車等救災車輛,寬...(恕刪)
人家在講東你在貼西?
自說自話上癮了嗎?
消防車是可以不經過那巷口是嗎?
你以為只要消防車勉強過得去就好了嗎? 還開上人行道哩!
為什麼照規定要有四米寬的道路供其通行?
消防局局長那段話你是找不到嗎?
上一樓那張舉手量測的照片,請問有到四米嗎?
文林苑有整整數十米的四面地基:
你以為只要貼某一面超過的寬度,就叫符合法規嗎?
原來火災都只能發生在寬路那一面?

為什麼這麼明顯的事實擺在眼前,你要睜眼說瞎話?
有圖有真相,有真相我死都不認,貼一張我說我才是對的,你這樣對嗎?
倒底是消防局局長講合不合規定比較大?
還是你講就算?
難道是樂揚建設不敢厚臉皮講這種話,派網路鍵盤手來整天胡說八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