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誰給予文林苑的建商財團有權決定誰是釘子戶?? 如果你心中還希望台灣擁有公平正義,進來簽署吧!

我也簽~~~~~野蠻政府。
野蠻政客~~~~不屑
吃相真難看,政腐與商當人民是白癡,我簽署
95年建商找王家談被拒絕,就直接跳到98年王家強制被納入都更,王家連說不的權利都沒有.
這算哪們子的政府!
王家一定要告市府有包庇建商的嫌疑!程序完全違法.
垃圾政黨、垃圾政府 連署+1
blu-ray wrote:
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恕刪)
大多數人都毫無知覺
好像不干自己的事
從師大夜市到王家
建商財團想做的沒有辦不到
這太可怕了 這個政府到底跟財團勾結有多深?
不敢想像

無論王家是否為釘子戶
今天只要我們的政府強拆民宅
那我們跟對岸有什麼不一樣???
我們引以為傲的民主價值在哪???

你能想像歐美民主國家會發生這種事嗎?

vc0528 wrote:
贊成官方版修法立委名單:
丁守中、孔文吉、江玲君、江義雄、吳清池、李明星、李復興、林郁方、林益世、林滄敏、林德福、林鴻池、侯彩鳳、帥化民、洪秀柱、紀國棟、徐少萍、曹爾忠、郭素春、陳杰、陳淑慧、費鴻泰、楊仁福、廖國棟、廖婉汝、趙麗雲、劉盛良、潘維剛、蔡正元、蔣乃辛、鄭汝芬、鄭金玲、盧嘉辰、賴士葆、簡東明、羅明才、羅淑蕾(恕刪)

進來簽到一下,順便備份以上名單。
Sie sind so gut wie Sie sich einschätzen.
圖利建商, 吃相難看

連署 +1

另外問一下, 有沒有沒說不要就是要的八卦???
唉! 選舉選完, 郝大兵連出來裝無辜都免了...

一堆人指責王家貪婪, 奇怪了, 我買的土地我要怎麼處理還礙著誰了, 什麼5%, 95%的.

妓女都還有選擇嫖客的權利, 私有財產反而要聽政府的, 這是土地公有化, 還是什麼???
肥狸貓 wrote:
有破壞才會有建設,這是不變的道理。
環顧亞洲較先進的國家,台灣的房子真的算是數一數二的醜。
整頓市容對於國家整體形像是很有幫助的。
感慨台灣自由過頭了,什麼政策執行力都很低落,社會大眾搞的清楚狀況的應該算是少數。
有民主的權力,也得有配的上的觀念,才不愧於這樣的環境。


這位先生您非常適合到對岸去居住,快去吧,講人權的台灣不適合你...
想住在自己家裡不想賣,叫做自由過了頭嗎?
政府是惡霸!!
Chihryo wrote:
大多數人都毫無知覺好...(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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