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45跟屋主說不賣拉倒,四十年的房子不好貸款,就算銀行肯貸成數也不高(有些銀行超過四十年跟本不貸)除非版主收入很高,再過十年就50年了已經超過房屋的使用年限,須考慮下一手轉手問題,都更又遙遙無期,假設買55萬還再花一坪3~5萬整理,等於買58~60萬一坪,考量以上其實再增值的空不大,如買55萬一坪錢都被賣方賺光了,那買方要賺什麼?要不是自住的話才不買咧,出45萬如果真的很喜歡再加一點,賣方45不賣再等幾年沒關係,再等下去就真的要找現金買主囉,如果賣方還是想要包贏就讓他去贏囉。
調皮翔 wrote:如題,請問吳興街284巷40年的公寓每坪55萬可買嗎? 請問,您買40年公寓要做啥?租北醫學生嗎?假設30坪~ 1650萬每年收租 2.5X12=30萬到房子95年 (55年+40年) 時剛好回收成本還可以等都更或許會有人把284巷通通整合也不一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