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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inega wrote:
道路設計不合理,就辦會勘改善,執法沒有模糊空間
勸導是種手段,處罰才是目的...(恕刪)
對,我個人就認為這才是真正的問題,問題就在【道路設計不合理】...
誰沒有臨停需求?
上高速公路都需要了,更何況是市區一般道路?
就是真的有需求,但是不能被滿足,才要冒著違規的風險去臨停啊!
當然了,故意犯賤去違停的一定有,但是那個不在我的討論範圍之內。
執法確實不能有模糊空間,但前提是法律要訂的好...
現在看到的已經不是【勸導是種手段,處罰才是目的...】
而是變成【勸導是不需要,處罰才是唯一...】
sifon wrote:
如何引導讓民眾不違停才是重點。...(恕刪)
不違停只有幾種方法
1.紅線改黃線
2.大家都不要開車不要騎車,買奶粉尿布或略大件物品時,自己想辦法用走路的方式扛回家
3.全面改為三更半夜營業,因為警察晚上比較不會來
4.照樣違停,但是沒有人檢舉,就沒有紀錄
5.到處都是停車場
henry830 wrote:
我家在華陰街, 靠近台北轉運站這邊....(恕刪)
我家離你家很近耶...在長安西路這裡,橘子色的旅館旁邊...這裡的機車哦~算了啦,心存善念,給這些過路客一個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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