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房價已無高點,今天低點就是明天高點,至少十年內只會跌不會漲,現在買一間以後同樣價錢可以買三間。

sk23746 wrote:
善用每年220萬元/夫妻就是440的免稅額
直接為子女買房,房屋價格是以公告現值


我的意思是你前一段說得是祖產
早就已經是不動產形式了
不管你要先賣換錢或是直接登記給後代
增值稅如何能避免? (除非等過往)
而不是轉錢給小孩幫助他買房
大家都發達 wrote:
我的意思是你前一段...(恕刪)


應該是問代書請代書幫忙處理吧,以前租屋處鄰居信義區祖產好幾棟
父母都還健在,房子跟土地都分批過到小孩名下了

我不是大戶,只能用小老百姓方式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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