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 住三 容積率 變成300嗎?

滿有必要提高容積率的,住三在台北市的佔比又很大,至少我看過那麼多都更案,容積率越高的地區真的越容易都更!
沒用 治標不治本 住三變300容積,那原本住四要不要變350容積?? 容積越墊越高只是爽到貪心的地主
nardi.exe wrote:
沒用 治標不治本 住...(恕刪)


怎麼可能會沒有差?

就是因為都更後

換的坪數少

住三 225 真的是偏低

容積率才是關鍵之所在

要讓建商有錢賺、住戶換的坪數 室內要不變

大家才要做
台北市商業區容積率高,但是密密麻麻,住宅區住起來安靜舒服,想大搞讓利都更擠進更多人,破壞住宅區的安靜,就是沒有想過這些老公寓居民自己出錢把自己像貧民窟但又要賣很貴的房子搞好,一輩子住台北市真有這麼窮要政府不斷救濟?裝個電梯也要別人出錢?

我聽說過都更說明會還有人一戶要換兩戶的,這容積率是要給多少?再下一次都更又要繼續加碼嗎?

很久以前北市都市發展局局長林洲民的回應:
住三驟然提高法定容積率,不但產生公平性疑慮,容積提高之外部成本(如道路壅擠、公園綠地人均面積縮小等)全市民負擔!都發局再次強調,容積管理應回歸專業、公平合理妥善解決!
台北市人均綠地面積4.85m², 低於世界衛生組織建議9㎡,倘調高法定容積之全市人均綠地、公園、道路、醫院等公共設施服務水準品質亦將惡化!倘住三法定容積率全面提高至300%,樓地板面積將增加615萬坪,本市人均綠地更將由4.85人/㎡下降為3.95人/㎡!
cinnamon coffee wrote:都更獎勵,225%變300...(恕刪)
這說法錯誤
1坪土地分別以225%跟300%來比對,單純以都更獎勵150%來計算
1*225%*150%=3.375可建坪數
1*300%*150%=4.5可建坪數
光1坪土地可建坪數就差1.125坪了
若持分10坪土地,建坪差距就是11.25坪
這可不是一點點
odie0315 wrote:
這說法錯誤1坪土地分...(恕刪)



台北市住三 225 真的是太低了

完全不合理

應該要與時俱進

新北300

這很明顯就是過時要調整
maxwu123 wrote:
怎麼可能會沒有差?就...(恕刪)


有想過週邊道路跟公共設施的配套嗎? 一昧提高之後就真的有居住正義嗎
nardi.exe wrote:有想過週邊道路跟公共...(恕刪)
若基地臨路的路寬不足,樓高就被限制住,容基給再多也蓋不滿
所以小巷弄內除非整片納入連同巷弄土地一起更新才會有價值
至於居住正義這4個字常看到.....但到底意義是啥?
個人感覺...XX正義之類單純就是個喊爽的口號....沒有任何意義
新北市好像也不是每區住宅區都是 300
odie0315 wrote:
若基地臨路的路寬不足...(恕刪)


路寬不足容積給到足,也就是建築設計消線的問題,就算克服設計之後,人口移入會不會造成周圍交通運輸壓力、相關社福機構設施服務的能量需不需要提升?
再來實務上台北市如果都更可以大範圍整合,前些年就不會推動適合小基地的危險老舊建築加速重建條例..都更的獎勵立意良善,但真是提高容積就可以解決了嗎? 以後會不會又變成喊1坪換1.5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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