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版主的將心比心, 我選擇不要沈默!
我支持法院的判決並要為市府執行公權力說話!
否則將來可能沒有人願意守法並敢站出來為對的事說話!
文林苑這場歹戲看到目前為止
其實不用無限上綱到憲法與都更法
說穿了就是王家(聽說有建築系專業)算計後跟貪婪的建商知法玩法輸了而已.
當郭元益及其後方的公寓,還有建地北側兩戶都成功的保住不都更
王家選擇半推半就談條件!才在法定程序走完沒有退路後選擇抗爭.
原本我以為王家是弱勢而同情他們.
但是知道王家有人有建築專業後改觀了.
為了沒拿得的家族利益花費這麼多社會成本根本不足為取!
王家不但沒資格申請國賠,
大家應該請求王家賠償國家為了他們私人利益與算計所耗費的社會成本,
包含在抗爭中維安警察的薪水.
至於“今天拆王家, 明天拆你家”這種民粹式的發言
跟當初希特勒告訴德國人民說“因為猶太人搶走你們的工作跟財富, 應該將猶太人完全消滅”
是一樣愚民的言論.
而建商都更所賣的"文林苑"自己也沒下訂過
可能連套房大小的面積坪數都買不起(連過橋的三重區2房都要破1千萬了
)有必要湊這熱鬧嗎?支持某一方一定也會得罪另一方的人
分爭沒有終止的一天
看到剛剛播出的新聞,又有一些滿腹委屈及懷著熱血理想的人要夜宿工地
難道社會成本與私人權利真的無法相互顧全嗎?
而整件事真的沒有所謂的私心與私利的存在嗎?
就想起多年前的一首歌"只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
也許只要自己有地有房又不缺錢,管他鄰居有怎樣的幸運機會可藉由都更計畫來換新屋居住
而住了幾十年有真的有培養過社區鄰裡的情誼嗎?可有想過願意多付出一些嗎?
當指著建商是奸商的時候,可別忘房價的一部分是土地成本及管消費用啊!
當有多數熱心人相挺私財被公權力被剝奪時,有多數人為你而無私奉獻時,
自己又是懷著怎樣的心,去面對與你相鄰相處大半輩子的而願意都更的36戶街坊鄰居呢?
還是他人能有機會住的好與你何干是吧?
不經讓我想起家人住的石牌30幾年的老公寓,約6年前曾有建商來社區談都更計畫
結果過能門檻的地主應無法保留全數1樓的店面(有2戶要成為社區大門及車道)及既有的收租的利益而反對
讓都更計畫無疾而終,現在大地主還是可以藉由收租繼續享受舒適有錢的生活
家裡的長輩也只好繼續舊公寓,當然2事不能相提並論,
只是期盼的希望地主早日能有菩薩的心
而顯然王家的事件參與的人都沒有
而請告訴我想還住在台北市就真的等中樂透或有富爸爸嗎?,
另外台北市除了蓋大坪數的豪宅外,難道就不能多一點小資宅可提供嗎?
6年來薪水多了多少?(95無鉛汽油還一口氣漲10%)士林的房價當時還有3x萬/坪現在呢?
只有為別人而活的生活,生命才有價值。
至於積極反對都更有沒有用,底下這個連結是一位法學教授寫得短評,值得一看:
http://www.facebook.com/notes/hung-en-mark-liu/%E5%AD%B8%E6%89%8B%E8%AA%9E%E8%88%87%E9%82%A3%E7%AF%87%E9%97%9C%E6%96%BC%E7%8E%8B%E5%AE%B6%E9%83%BD%E6%9B%B4%E6%A1%88%E4%BD%A0%E5%8F%8D%E5%B0%8D%E6%9C%89%E6%B2%92%E6%9C%89%E7%94%A8/10150695586449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