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感謝Lutz大大海涵

讓小弟發現自己思慮不周之處 望請見諒

另外想問是否有專業人士能回答一個問題

若王家表達不願意參與都更的時候

願意買下地號804以及802
(或補償802地號地主未都更的損失)

這樣是否能擁有建築線?

因為從判決書上看不出來王家有想要補償的意思

若他們曾經表達買下804甚至802的意願

而買下來又能擁有建築線

那麼其實應該是要有轉圜餘地的

若王家不想參加都更也不願買804那塊地

我會認為他確實是釘子戶 只想占人家便宜


為何沒有人想到一件事情,其他30幾戶的人拿到價值多少的籌碼來換房屋呢?還是王家比較聰明可以拿2億的籌碼來換房屋?有沒有人可以跟大家說一下,其他30幾戶分到多少,這樣對比起來就知道壓軸肯定有重賞的.
剛剛跑去查了一下法規,
台北市的建築管理規則是民國六十三年頒布的,
都市計畫則是約59年發布的,

王家的房子存在超過這個時間點,
當時是就地合法的.....

紀 wrote:
為何沒有人想到一件事情,其他30幾戶的人拿到價值多少的籌碼來換房屋呢?還是王家比較聰明可以拿2億的籌碼來換房屋?有沒有人可以跟大家說一下,其他30幾戶分到多少,這樣對比起來就知道壓軸肯定有重賞的....(恕刪)

天馬行空喔?你拿30幾戶的資料來啊?王家的資產已經攤在陽光下,所以大家可推估。


回應版主的將心比心, 我選擇不要沈默!
我支持法院的判決並要為市府執行公權力說話!
否則將來可能沒有人願意守法並敢站出來為對的事說話!

文林苑這場歹戲看到目前為止
其實不用無限上綱到憲法與都更法
說穿了就是王家(聽說有建築系專業)算計後跟貪婪的建商知法玩法輸了而已.

當郭元益及其後方的公寓,還有建地北側兩戶都成功的保住不都更
王家選擇半推半就談條件!才在法定程序走完沒有退路後選擇抗爭.

原本我以為王家是弱勢而同情他們.
但是知道王家有人有建築專業後改觀了.
為了沒拿得的家族利益花費這麼多社會成本根本不足為取!

王家不但沒資格申請國賠,
大家應該請求王家賠償國家為了他們私人利益與算計所耗費的社會成本,
包含在抗爭中維安警察的薪水.

至於“今天拆王家, 明天拆你家”這種民粹式的發言
跟當初希特勒告訴德國人民說“因為猶太人搶走你們的工作跟財富, 應該將猶太人完全消滅”
是一樣愚民的言論.




cd2y0581 wrote:
剛剛跑去查了一下法規,
台北市的建築管理規則是民國六十三年頒布的,
都市計畫則是約59年發布的,
王家的房子存在超過這個時間點,
當時是就地合法的.....


那我就很好奇王家是在想什麼, 他那兩塊地都是袋地
如果等不到都更, 賣不了幾個錢外也沒法改建
真的對那間其實也沒多老的厝這麼有感情?

也怪不得同樣中間的802那麼急著找人來都更
不都更他也翻不了身
該怎說呢?反正地和住了幾10年的祖厝都是王家的
而建商都更所賣的"文林苑"自己也沒下訂過
可能連套房大小的面積坪數都買不起(連過橋的三重區2房都要破1千萬了 )
有必要湊這熱鬧嗎?支持某一方一定也會得罪另一方的人
分爭沒有終止的一天
看到剛剛播出的新聞,又有一些滿腹委屈及懷著熱血理想的人要夜宿工地
難道社會成本與私人權利真的無法相互顧全嗎?
而整件事真的沒有所謂的私心與私利的存在嗎?
就想起多年前的一首歌"只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
也許只要自己有地有房又不缺錢,管他鄰居有怎樣的幸運機會可藉由都更計畫來換新屋居住
而住了幾十年有真的有培養過社區鄰裡的情誼嗎?可有想過願意多付出一些嗎?
當指著建商是奸商的時候,可別忘房價的一部分是土地成本及管消費用啊!

當有多數熱心人相挺私財被公權力被剝奪時,有多數人為你而無私奉獻時,
自己又是懷著怎樣的心,去面對與你相鄰相處大半輩子的而願意都更的36戶街坊鄰居呢?
還是他人能有機會住的好與你何干是吧?

不經讓我想起家人住的石牌30幾年的老公寓,約6年前曾有建商來社區談都更計畫
結果過能門檻的地主應無法保留全數1樓的店面(有2戶要成為社區大門及車道)及既有的收租的利益而反對
讓都更計畫無疾而終,現在大地主還是可以藉由收租繼續享受舒適有錢的生活
家裡的長輩也只好繼續舊公寓,當然2事不能相提並論,
只是期盼的希望地主早日能有菩薩的心
而顯然王家的事件參與的人都沒有

而請告訴我想還住在台北市就真的等中樂透或有富爸爸嗎?,
另外台北市除了蓋大坪數的豪宅外,難道就不能多一點小資宅可提供嗎?
6年來薪水多了多少?(95無鉛汽油還一口氣漲10%)士林的房價當時還有3x萬/坪現在呢?










只有為別人而活的生活,生命才有價值。
這個問題,
我想很多人心裡都有答案.

可是我看到好多人被說是工讀生.

所以, 我不知道
greatektw wrote:

感謝Lutz大大海涵

讓小弟發現自己思慮不周之處 望請見諒

另外想問是否有專業人士能回答一個問題

若王家表達不願意參與都更的時候

願意買下地號804以及802
(或補償802地號地主未都更的損失)

這樣是否能擁有建築線?

因為從判決書上看不出來王家有想要補償的意思

若他們曾經表達買下804甚至802的意願

而買下來又能擁有建築線

那麼其實應該是要有轉圜餘地的

若王家不想參加都更也不願買804那塊地

我會認為他確實是釘子戶 只想占人家便宜


...(恕刪)

來不及買了,只要被圈中,畸零地是不可買賣的,要買也要都更戶集體同意,也因為王家沒意識到他家成為都更區。
這幾天聽到許多似是而非的理論,什麼王家沒有積極去表達反對都更、他們待價而沽、已經搬遷的人多可憐、甚至是已經買了預售屋的人要怎麼辦等等。買了預售屋的人如果這個都更案失敗的話,那要找的是建商,他們買空賣空,自食惡果。已經同意都更而搬遷的人也是,要找的是建商,因為是建商而不是王家拆了他們的房子的。王家說了很多變,他們不是開價要錢,但是很多人怎樣都不信,我要反問,待價而沽有錯嗎?建商貪的難道不是「利」嗎?處理原則不應該由拒絕都更戶來舉證說明他們為什麼拒絕,而應該是由主辦都更的單位來舉證說明為什麼拆別人的房賣預售屋給不知情的第三者合乎公益原則。

至於積極反對都更有沒有用,底下這個連結是一位法學教授寫得短評,值得一看:

http://www.facebook.com/notes/hung-en-mark-liu/%E5%AD%B8%E6%89%8B%E8%AA%9E%E8%88%87%E9%82%A3%E7%AF%87%E9%97%9C%E6%96%BC%E7%8E%8B%E5%AE%B6%E9%83%BD%E6%9B%B4%E6%A1%88%E4%BD%A0%E5%8F%8D%E5%B0%8D%E6%9C%89%E6%B2%92%E6%9C%89%E7%94%A8/10150695586449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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