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
其實建商只是跟王家玩一場利益角力而已..
但是因為整個法規是有利建商, 建商當然利用來替自己謀取最大利益..
某種程度來說, 無可厚非..
但前面大家講過, 這樣一玩, 整間公司商譽都垮掉了....全台灣沒人不知道..
樂揚公司就是那個結合公權力, 強拆民宅的無良建商... 即便樂揚本身還算得上是"依法行政"..
樂揚何不乖乖放棄土地, 讓王家玩他們的? 技術上又不是做不到?
要賺錢, 把公司搞臭, 準備脫產收山, 這樣划得來嗎? 更何況還未定數呢!
王家:
現行法規下, 王家本來就難有勝算, 但現在也只能掐著建商不敢真的斷了自己的土地..
看是要錢還是要更多地產... 反正就算重蓋都不像間祖產, 談不上實質意義...
既然拆都拆了, 王家就等著見招拆招應戰...
王家現在能撈多少算多少, 已經沒什麼可以失去了, 組合屋被強拆也沒太大關係..
反倒是讓建商及市府立場更難看...
市府:
早知如此, 何必當初, 那張"台北好好拆"的廣告..
可以讓郝市長他總統路走得很難看了... 不論黨內或黨外對手...
拿這捅你一刀你都百口莫辯,,,,
奇怪的是,現在能暫緩都更, 拆屋前不能, 這實在詭異...
北市一向以對抗中央出名, 管他是陳市長,馬市長, 還是郝市長...
哪有中央一紙命令, 你就得照辦道理...
若沒私下壓力或利益, 我很難想像市府非得動這個手的道理...
後面王家乾脆蓋起組合屋來, 倒底市府是要拆還是不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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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揚跟王家, 誰能撈到自己想要的好處, 就尚可稱為贏家, 但同樣都有所失...
尤其是樂揚, 這塊招牌應該掛不下去了..
市府呢, 尤其是郝大市長, 他這麼一幹, 給自己總統路扣分很大...
不只是反對黨很爽, 同黨同志更爽到翻...沒休生養息個一年半載, 很難復原...
bar0402 wrote:
健保費可以不繳(敗訴也一樣..), 可以自行教育體制(北北基聯測),,.
好啊! 都更一切依法進行..
恕刪)
很顯然你的嘴砲功力太弱,人家問你根據在那?你只拿出片段的資訊,卻不知道你提的這兩件都跟地方政府無關:
1. 北北基聯測 教育部喊卡,連結自己看,搞清楚作決策的人是 "教育部",台北市政府層級有教育部大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ug/25/today-t1.htm
再看清楚這篇報導是那家媒體刊的?
2. 健保欠費問題,當時全台所有地方政府都有欠費記錄,最後裁定中央負擔,為什麼?台北市外來人口相較其他城市多很多,也沒設籍在北市,依照地方財政自治,別縣市來北市看病,健保卻要北市負擔,如同嘉義人到高雄看病,卻由高雄市負擔,這合理嗎?中央負擔即是目前較公平的解決辦法,下面也請自己點進去研究:
http://www.moneydj.com/funddj/ytalk/zaof.djhtm?page=1&TitleID=82701&sort=0
http://book.sir.com.tw/mz/cnt/mzc_37/mzc_37_2.pdf
要指控別人,必須要有憑有據,說人家違法,就要拿出具體的事證,如違規事項和其相關法條,拿不出來就是無地放矢,參與這棟樓的鄉民大至上素質比較高,想說服人就別學政客只出一張嘴,會被大家笑話的。
Curtis_l wrote:
2. 健保欠費問題,當時全台所有地方政府都有欠費記錄,最後裁定中央負擔,為什麼?台北市外來人口相較其他城市多很多,也沒設籍在北市,依照地方財政自治,別縣市來北市看病,健保卻要北市負擔,如同嘉義人到高雄看病,卻由高雄市負擔,這合理嗎?中央負擔即是目前較公平的解決辦法,下面也請自己點進去研究
你好像搞錯健保欠費的原因了,
不是誰哪裡看病, 而是政府對投保人的補助, 現行法規是, 你在台北市上班, 投保單位(公司)在台北市(無論你是哪裡人), 那台北市政府就要對幫你負擔一部分健保保險費..
台北市說, 不要, 我只要對戶籍在台北市的勞工. 你也說了, 台北市的外來工作人口很多, 也就是他們戶籍地工作人口相對少, 結果就是對這些外來人口戶籍地徵加健保保險費, 而這些勞工生產的稅收卻是台北市在收.
因為你公司在台北, 一些相關地方稅都是台北市收的, 好康你拿了, 保險費讓你出很OK吧..
例如花蓮人大量到台北上班, 結果花蓮要負擔健保費, 台北得到公司稅收..合理嗎??
freylin wrote:
台北市說, 不要, 我只要對戶籍在台北市的勞工. 你也說了, 台北市的外來工作人口很多, 也就是他們戶籍地工作人口相對少, 結果就是對這些外來人口戶籍地徵加健保保險費, 而這些勞工生產的稅收卻是台北市在收.
...(恕刪)
這樣還是不太公平的,就我所知地方財政主要來源是中央,中央財政怎麼來?是你我每年所繳的綜所稅,我不清楚你指的 "勞工生產的稅收是台北市在收" 這點是怎麼推論出來的?人口在當地的消費稅嗎?就算是好了,能負擔這麼多健保費用嗎?而且這樣財政劃分會更不清楚,敝端會更多。北市府點出此項法規上的盲點和不合理之處,提出要中央檢討,也間接幫其他地方政府解套,這才是法治社會該作的,不是有不合理,不提出而照單全收,還要去打壓找到問題的人,那產生的一切損失就要自己承擔。
當然我不是財政專財,或許理解上有不足,版上有財政專家的可以補充說明,但都不是本篇討論的主題,我提那篇回應,主要是點出這類人邏輯辯證的盲點,太多人被民粹和政客唬弄,失去求證和自己的判斷力。
你說的中央要負責, 這點我也贊成, 有健康的國民,才有富足的國家, 只是中央開始承擔之前, 各地方欠費都應該先還清, 要不然突然說中央扛下來, 那之前乖乖繳的縣市是被當盤子耍嗎? 然後這些被預算排擠而建設延宕的地區(延伸到其居民), 也被當盤仔耍了嗎?
扯遠了, 不過這案子跟王家的案子都有共通性.
這事情也有上法院, 連釋憲都出來了. 輸的一方...都是持續賴皮的一方....
freylin wrote:
這麼說好了, 今天台北市有一家公司, 員工一萬人, 全部都是花蓮人, 這間公司賺很多錢. 中央政府收了很多稅金(這就是我說的這些勞工產生的稅收,sorry沒解釋清楚). 這些稅金有一部分成為統籌分配款按比例分給各地方政府(臺北市拿最多), 說這一萬人都是花蓮人好了. 台北市說, 這些人不是台北市民, 請花蓮政府負擔健保費, 所以就成了好康的都是台北市拿(搞不好只負擔了一個人的健保費-董事長), 花蓮就要預算發生預算排擠.. 這就是今天的爭議...
我覺得依照你的例子有幾個問題:
1.統籌分配款的分配依據是什麼?是人口嗎?還是地方層級高低?
直轄市如果不拿的比較多,那何必叫直轄市?大家又何必爭破頭的想升級成直轄市?
2.你要考慮台北市政府的說法有沒有問題,不應該預設前提說是台北市拿比較多,所以要其他地方政府負擔非台北市民的健保費是錯的。
事實是台北市政府拿最多沒錯,但不要倒果為因的說是因為台北市拿最多的錢有最好的教育和醫療資源,而是因為它是直轄市。
另外照你的例子來看,台北市政府認為這些人不是台北市的市民,所以理應由花蓮政府來負擔這些人的健保費,這個拿來當獨立事件看,其實並沒有問題。
你就想外地人來台北,享受台北的醫療資源,卻要台北市政府買單,換成你是台北市政府你幹不幹?
另外統籌分配款問題,前面提過,是層級問題,你該抗議的是統籌分配款的分配比例問題,而不是說台北市政府拿的多就應該負擔較多的健保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