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hen02 wrote:
就如大家最愛的房貸支出不要超過可支配金額的1/3來說好了(還有另一說是家庭收入的1/3)
這個就變成了大家的最愛,不論什麼樣收入的家庭也都用這個
但其實在收入金額未確立的情形之下,談1/3真的很有問題
當然他的原始意義是想要讓支付貸款的人有足夠的金錢生活才用出了這個比例
但當如果收入只有20000的人,用1/3,收入300000的人也用1/3
你不會覺的很好笑嗎?
你會不會覺的這個收入300000的人也準備太多的生活費,而收入20000的人也準備太少了吧!
...(恕刪)
大推~我也一直反感這個1/3很久了...
1/3只是一種感覺(就是大約1/3,2/5,3/7,有時候甚至可以是1/2
每人情況不盡相同)
不是一個"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