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同意都更的住戶終於有所行動啦,該環給他們一個公道了。

idcglmo wrote:
規定就是這樣定的呀~...(恕刪)

規定不是這樣規定的唷,法律的規定是需要用路的人必須去申請地役權,並付出相應的代價
再說了,你要是真的那麼在乎法律的規定
那王家依法就是應該合併都更,應該拆除啊,而其他36戶和建商一點也沒有占到王家的便宜,王家就算合併都更,也有補償,有五戶,有車位,有甚麼損失?
大哥您別盡說些打臉的話ok?

shadow70717 wrote: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但台灣人比較相信"合法"就一定合理.

亦把老百姓教育成,只要我不犯法,我就沒有錯誤可言,

但事實上法律並無法規範人類日益增生的各式犯罪行為.

就像立委老說"惡法亦法",但又老嚷嚷著要修法,

(修著修著不知修哪去,甚至愈修愈大條,修一個不食人間煙火 不知人間疾苦)

真是矛盾,惡法如果亦法,就代表惡法亦是其中一種合法的選擇,

既然合法,又何必修法?

理乃指陳天經地義之事,合理的必然該合法,但合法的卻不一定是合理.

人不求超凡入聖,但總要依憑良心做事.



説的太好了~~~

良心吶.......良心吶.....
freylin wrote:
所以我買了他周圍的全...(恕刪)

cazando wrote:
所以王家要堂而皇之的...(恕刪)


相關糾紛很早期就有被報導過幾次

如果覺得不合理的話

那是不是哪天得罪什麼大戶
那個大戶就購買妳們家周邊土地蓋個大圍牆不讓妳們出入來報復
合理嗎?!
這樣子真的有錢人可以玩死一堆窮人..!!

我只能說那條路所有權還是你的,但你不能隨意蓋建築物

就像買了一塊山坡地一樣,地是你的,但你不是說要蓋房子就能蓋...
哈哈~~我打臉~真不應該呀~~哈哈

但真的是這樣嗎??~呵呵
你不認同的法就可以不遵循

我保證這社會大亂
CcCManCcC wrote:
相關糾紛很早期就有被...(恕刪)

請去詳閱土地法相關條文
我就不一一為你解釋了
社會秩序不可能靠道德約束,沒有一個公眾遵行的標準那就是無政府
要是可以視法律如無物,明天王家人可能就被殺手幹掉了,這種事以前又不是沒有發生過
大家依照遊戲規則去玩,其實就是代價最小的方式,要是沒有公權力的話,就是拳頭說話了明白嗎?

紀 wrote:
憑甚麼要求建商變更設...(恕刪)

你以為法院是公正的嗎~笑
有錢好辦事!你第一天住在台灣嗎~
一個班上有 50 個同學

老師說他昨天夢到一組樂透明牌

保證中樂透頭獎, 現在要'好'班長集資去買彩卷

每個同學出 500

老師說要是中了頭獎,保證每個同學發 2000, 其他的歸老師

班上有 48 個同學都簽了同意書出了錢

只有兩個貧寒同學沒錢, 表示不願意參加

那兩個同學說你們自己玩吧, 如果中了, 那恭喜你們

'好'班長說不行,少數要服從多數,你們兩個一定要參加

'好'班長看到那兩個同學手腕上的錶,就搶了過去

'好'班長說,你們兩個就用這個錶來抵吧,應該可以當個 500

那兩個同學哭了,那可是上次生日爸爸買給的禮物

現在回家要怎樣向父母交代

immot wrote:

一個班上有 50 個同學

老師說他昨天夢到一組樂透明牌

保證中樂透頭獎, 現在要'好'班長集資去買彩卷

每個同學出 500

老師說要是中了頭獎,保證每個同學發 2000, 其他的歸老師

班上有 48 個同學都簽了同意書出了錢

只有兩個貧寒同學沒錢, 表示不願意參加

那兩個同學說你們自己玩吧, 如果中了, 那恭喜你們

'好'班長說不行,少數要服從多數,你們兩個一定要參加

'好'班長看到那兩個同學手腕上的錶,就搶了過去

'好'班長說,你們兩個就用這個錶來抵吧,應該可以當個 500

那兩個同學哭了,那可是上次生日爸爸買給的禮物

現在回家要怎樣向父母交代.(恕刪)


無聊當有趣

貧寒?

王家貧寒那台灣九成的人都要去跳樓囉

dirtypoint wrote:
路人甲阻礙施工 ,延遲同意戶搬回家的時間
侵犯了 同意戶 財產處分權(憲法保障)
而同意戶 必須在外面租房子,所增加的房租 是因路人引故意的,民法侵權

維護兩戶的私產 侵犯36戶的私產
熟輕熟重...(恕刪)


延遲同意戶搬回家的時間是因建商在取得土地所有權上有所糾紛
導致無法施工 卻又因建商不願意更改設計所導致

同意戶的財產權因是建商在法律上所發生的問題
與路人甲並無直接關係

為維護建商的利益 侵犯兩戶的私產
熟輕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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