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拒都更 又見樂揚強劃 ?1樓店面換3戶樓上住家,聽大家意見

大家都要店面,誰要退出呢?如何公平呢?

自己調資料吧!建設公司自己購買持有土地遠超過這戶地主所有。

我認為重點應該在程序上是否有無瑕疵

若那位地主打從劃定都更範圍就開始主動抗議,主張不參加。那我會傾向同情地主,因為真的比較有可能擺明了不想參與。

但若是中間過程都有參與,但是到了最後未達成自己的目地才發難要求退出,那如同進入賭場下注後,等到開盤發現沒有獲勝,卻要主張要把籌碼拿回不算數。

今天地主退出等於整個都更進度歸零,因為他個人的因素,讓其他分配戶所抽籤的結果不算數,建商的規劃必須重新來過,三方有兩輸惟獨地主獲勝,公平嗎?

参與都更如同開會般有一定的程序與規範,不爽就不要來開會,不要來開會卻說被騙了。無法認同

kuoyuan1 wrote:
重點是地主要求要店面換店面,作不到就拉倒,這麼明白的條件,還有甚麼好協調的..(恕刪)


又一個外行的發表謬論,請您去研究完都更,再來發表高見,您提到的方式是合建的做法,都更的做法並非只有這一個選項,不然怎會有權利變換這個作法。

去唸點書吧!

紀 wrote:

若那位地主打從劃定都更範圍就開始主動抗議,主張不參加。那我會傾向同情地主,因為真的比較有可能擺明了不想參與。

但若是中間過程都有參與,但是到了最後未達成自己的目地才發難要求退出,那如同進入賭場下注後,等到開盤發現沒有獲勝,卻要主張要把籌碼拿回不算數。

(恕刪)


台北市政府現在是把都更弄成在開賭場嗎?
要不要開支都更ETF, 大家一起玩呀?
您喜歡打嘴炮讓人看清楚您的深度,開心就好了。可不可以拿些有意義的見解來讓人長知識,不然樓很快就外了

紀 wrote:
您喜歡打嘴炮讓人看清...(恕刪)


不能支持大大更多了, 希望大家據理討論,
不希望在01一直看到"今天是王家,明天是你家" 或 "我就是不爽" 等情緒化字句....
前面話語同樣的邏輯是否也可以把句子改成"今天是王家的鄰居, 明天可能是你家的鄰居"
正所謂 "千金買屋,萬金買鄰".......

大家繼續討論囉
紀 wrote:
您喜歡打嘴炮讓人看清楚您的深度,開心就好了。可不可以拿些有意義的見解來讓人長知識,不然樓很快就外了...(恕刪)

您不就是用"賭"來打比方?
自己腦袋控制不了自己的嘴!還要怪罪他人!
紀 wrote:
又一個外行的發表謬論...(恕刪)

別老以為別人是外行,這案件真的就是這種狀況。北市府多次發文建商,建商都以尚可協調回覆,仍未放棄希望。要都更,永遠不是建商說怎樣就怎樣,當然建商可以用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送件。但土地所有人也可以反對,尤其以這種產權獨立的房地產,擁有者反對就是100%反對。
還有,這案件仍然無明顯公共利益釋出,也就是說,其實這建案還真是合建,不適用都更。現在正在風頭上,樂揚應該不敢太明目張膽,免的都更獎勵容積被收回。
都更法目前並沒說這種狀況可以採多數決,當然也沒說不可以,也就是多數決的範圍並未明訂。所以建商就是鑽漏洞,而政府說要修法也就是修這一塊。詳細讀點書吧,仲介!

kuoyuan1 wrote:
都更法目前並沒說這種狀況可以採多數決,當然也沒說不可以,也就是多數決的範圍並未明訂,...(恕刪)


您這段小弟資質弩頓看不懂呢?可以再講白話一點呢?這樣才不會雞同鴨講。感謝。
紀 wrote:

您這段小弟資質弩頓看不懂呢?可以再講白話一點呢?這樣才不會雞同鴨講。感謝。...(恕刪)

以小弟解謮那位大大指的狀況,是指現在的情況!
也就是都更法有違憲的疑義!要先修法。

糖果緞帶 wrote:
補充一下好了

在都更計畫未核定前 直接向營建署要求協調 就都還有得救~~!


chuangwilliam wrote:
你真的天真認為在公聽...(恕刪)



那是單純想要嚇退而已

他在那寫白布條 學寫陳情書

如果他真的確定他證據都充足 也能完全的證明他兩次聽證會都以書面表達過拒絕參予

不如直接請個律師 直接上法庭打官司比較快....說不定還能要對方賠償損失


原來都動手壓在地上了,只是要嚇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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