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你就不懂了,革命人士數量和經費不足,當然是要用一人能抵政府警察軍隊數人的戰法,以最小的損失造成惡勢力最大的損失,沒有使用同歸於盡的戰法是無法成功的,看看韓國人有多悍,格鬥運動沒有被打到幾乎快變成植物人,是絕對不會丟白布的,韓國企業比台灣強多了,死都不認輸越戰越勇不要命的打法,才能使對手驚駭到人民憤怒起來有多可怕,這才是真正值得敬佩的革命,就算美國在怎麼洗腦抹黑中東人是恐怖份子,人家就是有那份骨氣在,就是要頑抗到死為止,美國也是一直在編藉口要偷吃人家的資源,921被攻擊都是剛剛好而已,沒事動不動跑去人家國內亂搞回教,這有什麼好同情的(基督教教義到底是有啥好屌的)
atlaswu wrote:你可以看一下立報ht...(恕刪) 這裡就討論過,好像判決也說了,公聽會效力不大,重要的是當事人要提出正式的法律聲明!那王家有嗎????但報導中,受害連盟居然說王家沒有關閉協商大門????????哈哈哈!是喔!還可以喬就對了?????不用協商啦,市長已經要以原地重建去處理,我希望是真的給他重建,當然還要王家簽具切結,以後都沒有他們開口耍賴的機會!
我看大部分的報導都含糊帶過王家有出席公聽會但立報則是清楚交代王家成員中到底是王家誰出席、王廣樹有沒有出席等疑論...我老早就贊成原地重蓋一來王家的訴求如此再來最不喜歡看到王家嘴臉的人,此法他們的獲益最小以杜悠悠之口啊remo2919 wrote:這裡就討論過,好像判...(恕刪)
atlaswu wrote:儘管煽風吧!王家那麼...(恕刪) 拜託這種告下去一定有好處都更戶個個有房產,隨便要求都千萬名譽賠償,保證拿的到說我搧風,我看是是沒法自圓其說抗爭那麼大都搞了,多一個官司撈本也很不錯喔很多人是怕告了沒好處... 這些都更戶你告了有錢拿這回把事情鬧大也好, 也讓大家清楚王家沒那麼清純
atlaswu wrote:一、刪除地方政府應負有代為拆遷之義務,回歸司法體系裁決拆除與否,並由法院執行拆除。 基本上2-9條都沒啥太大問題但第一條,以後都更的時間大概拖的非常久~非常久~對於現在核定的都更案比例應該會再更低~以現在前期整合3-5年算快,來個釘子戶如果真的到法院,我看10年都還沒開始蓋 一個人一輩子有幾個10年 已經夠困難的都更~往後會更困難重重~ 建商意願更低不過這樣也好~老公寓就可以回歸該有的價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