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也就是晚上八點十四分的時候,因為看到年代新聞的文林苑事件中警察在處理當時抗議學生的事件,我整個人感到非常非常的滾!!!所以,當下我馬上打了電話進110報警。我說:我是不是可以報案,報案的案由是文林苑拆除時所產生的員警暴力事件,我們民眾是不是可以報案,說是警察的行為就像流氓一樣........
其實,對於文林苑案覺得警察處理過當的人,都可以打110報案,因為電視新聞中的影像就很清楚的顯示當時執勤的員警就有如暴力分子!!!
其實,就整個文林苑力事件而言,打110報案,是一種比較能表現出我們有在重視這事件的方式之一,如果,文林苑的事件也讓您感覺憤憤不平,那就就事實發生的情況該打電話報警處理的就打電話報警處理吧!
如果,連警察都有暴力行為,而我們民眾還不能打110報警處理,那麼台灣這個小島還能夠生活嗎???
fuzzyman wrote:
你懂你講啊~你說啊~你舉例啊
舉例看那個釘子戶A到建商的錢,哪幾個建商被釘子戶A到倒閉關門的啊~
你說啊~你說啊?.(恕刪)
其實,話說一次就好了,不用一直重複跳針,這樣很像有困難還是怎樣...
我沒有支持建商,也沒有多贊成都更,但是這社會不能隨便找個理由就能不照法律走,都更對於都市進步有很多面的幫助,法律原本就是傾向大家都同意,但如果你不願配合都市進步,可以說「不同意」,而不是跟人協商了,最後再來說不玩。
我覺得王家的案子,比較接近01有個網友說的例子,他說,
建商不是什麼好東西,就像賭場一般,你可以不進去賭場,沒有人可以逼你,
但是如果你動了貪念,進了賭場,下了注,發了牌,發現牌不好,再說我不玩啦,
還說我以為開牌以前都可以收回籌碼啊,那就說不過去了。
王家這麼久都沒提出「不同意」,為的是什麼?換你說說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