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貓宅男 wrote:
真的很討厭你們這些法...(恕刪)
貓兄,他們從來不是真的"法律最大",而是,
對我有利的,我喜歡的法律最大,其他都不是東西!
例如我們要說文林苑強制進行是違憲的,至少有很大的嫌疑,
他們一定告訴你,要大法官來說才算數!
問題是,這常識問題而已,難道王家土地,產權原本不屬王家嗎?
所以王家不表達就算王家"放棄"自己財產權?
難道王家土地,是共同持份,所以適用一般強制多數決原則嗎?
不管是台北市政府,甚至中央政府,都很清楚,都更不可以用這種亂七八糟手段繼續搞下去!
我不否認文林苑案,直到現在,市府跟樂揚方面,都還可以聲稱"一切合法",
但是,合法不代表這個法律合理,就像內政部長說的:這是居住不正義的現象!
部長可沒說台北市政府違法喔! 因為他倒底是明白人,知道這是法律及制度的缺陷及執行手段不當,
才造成這種結果! 再者,合法不表示你只能走這條法律!
明明有手段可以先行排除王家嘛,樂揚跟市政府也是這樣說的,為何不做?
在那邊鬼扯: 王家不反對,所以強制納入都更?
現在,幾乎全台灣的人,都不會去贊成繼續好好拆亂搞下去的都更!
連政府都知道這些道理! 只有建商派不肯面對這個事實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