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師大商圈違法違規的部份拆除~合法合規的繼續營業

CC1311 wrote:
商家跟房東賺的爽歪歪..
合法合歸的繼續營業不就好了
其他商圈也一體適用...(恕刪)

事情的背後總是有很多因素造成,
不論是一樓店面、頂樓違建、室內隔間變更、公寓改套房、挑高夾層...等等
如果情、理、法,只談〝法〞,全台有多少的違規!?

關於師大夜市部份,
不負責任的政府當然可以用最簡單的方式處理~依法行政
為政者如果昨是今非,把事情推的一乾二淨,
一句依法行政,卻任憑居民撕裂情感,還需要政府和這麼多的公務人員嗎?

乾脆把公務員都解編,用一台電腦取代,把法條和違規情事輸入進去就好!



請支持全部拆除師大舊公寓

建立現代商圈順便完成高金的男朋友李部長把師大居民遷居桃園的計畫




網上有很多人有法就要守法

我是完全支持的

只不過這太淺了

簡直是愚民或是別有用心的邪惡分子的想法(我可以說是天真活潑又可愛嗎?)

只看到守法的一面沒看到執法的一面

事實上不但要守法還要不可以選擇性執法

因為有選擇性執法就有選擇性立法

到最後立一堆高標準假道德無法執行的法律(現在已經是了)

然後讓行政機關選擇性執法順便賣人情收個賄或是懲罰一下沒背景的死老百姓

比如有人當市長親戚朋友都是違建沒關係但是死老百姓不行

或是平常愛逛夜市吃攤販但是不可以在我樓下

或是低價徵收別人土地叫做看大局,要來跟我都更一定要一坪換一坪,或是要納稅人大家出錢幫他們拉皮

這樣

就叫愚蠢跟邪惡的產物

天真活潑又邪惡當然應該被譴責

因此

趁現在居民被煙熏火燎不如死的時候

一舉把舊公寓拆光讓他們體會苗栗大埔的農人想法不正是正義嗎?

拆光了還有商家嗎?也沒人煙熏火燎了也不會選擇性執法

然後

台北少一堆醜陋舊公寓又多一塊素地

內政部長的遷居計畫也有第一批死士

對看熱鬧的大家都好

只有愚蠢跟邪惡的人會反對吧?

讓錢工作,讓愛自由

no1hugo2000 wrote:
大家都不想要樓下是菜...(恕刪)


看來你還是搞不懂商業區和住宅區的差別
不合法就拆吧!,士林夜市機乎都是透天整棟都房東的

yuki59 wrote:
事情的背後總是有很多因素造成,
不論是一樓店面、頂樓違建、室內隔間變更、公寓改套房、挑高夾層...等等
如果情、理、法,只談〝法〞,全台有多少的違規!?


一直強調沒被抓不代表"你可以"
就是在賭嘛
賭到就賺到
賭輸就被罰很應該不是嗎

師大的問題是居民一直忍耐
不代表你可以無限擴張
搬出法條是剛好而已

至於回饋金~能住師大那的...應該不缺錢吧
稀憾那一點錢?


當然,沒人說要消滅師大商圈
合法的繼續,違規的就拆除





yuki59 wrote:
關於師大夜市部份,
不負責任的政府當然可以用最簡單的方式處理~依法行政
為政者如果昨是今非,把事情推的一乾二淨,
一句依法行政,卻任憑居民撕裂情感,還需要政府和這麼多的公務人員嗎?

乾脆把公務員都解編,用一台電腦取代,把法條和違規情事輸入進去就好!


本應該如此阿

就像你違規超速

警察把你攔下來,人一定會囉囉嗦嗦講一堆

直接用電腦測速照相~少廢話

CC1311 wrote:
商家跟房東賺的爽歪歪...(恕刪)


拆光光吧~ 不過只拆天龍國的就好!

伶娘玩祖瑪 wrote:
拆光光吧~ 不過只拆天龍國的就好


管你哪一國,支持全部拆光光

沒事要多檢舉喔

將違建由原本的「拆除為主」改為[以罰代拆],並採連續處罰至民眾主動拆除為止。
營建署統計,全國每年約拆除兩萬九千件違建,但每年卻新增四萬九千件違建,光是新違建就拆不完了,遑論拆除舊違建,結果違建數越來越多,拆不勝拆。營建署說,除研擬「以罰代拆」外,也將修改《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授權地方政府可將拆除人力外包。 營建署解釋,現行對違建的罰鍰規定,是以「造價的千分之五十」計算,「但地方連拆除人力都不夠了,哪有時間去估價?」只有少數能補照的違章建築在補報工程造價時「順便罰鍰」,其餘多半予以強制拆除。營建署希望改為罰鍰,並連續處罰後,能改善目前拆除人力疲於奔命的情況。

支持[以罰代拆]
+1
不合法的~還有什麼好說的~
台灣以前就是有太多的就地合法~
難怪/違建/亂七八糟的事超多的~
師大商圈只是開端~
希望市政府要頂得住壓力~不要又妥協了~
依法行政
比較令人詬病的是....選擇性執法
這次之所以會較撤底執法,在於居民起身反彈很大,又鬧上了新聞!
不然要政府依法行政很難!

不過有了這個例子,其他非法或違規的市集,如果影響到當地居民的,應趁早改善環境做好居民關係讓兩方甚至是市府3贏!
免得影響當地居民過大招致反彈,依例要求政府依法行政就又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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