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1311 wrote:
商家跟房東賺的爽歪歪..
合法合歸的繼續營業不就好了
其他商圈也一體適用...(恕刪)
事情的背後總是有很多因素造成,
不論是一樓店面、頂樓違建、室內隔間變更、公寓改套房、挑高夾層...等等
如果情、理、法,只談〝法〞,全台有多少的違規!?
關於師大夜市部份,
不負責任的政府當然可以用最簡單的方式處理~依法行政
為政者如果昨是今非,把事情推的一乾二淨,
一句依法行政,卻任憑居民撕裂情感,還需要政府和這麼多的公務人員嗎?
乾脆把公務員都解編,用一台電腦取代,把法條和違規情事輸入進去就好!
拆光光吧~ 不過只拆天龍國的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