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文林苑釘子戶? 上百人聲援

全力支持王家,我們也有幾戶商圈臨路店面,其中一戶商圈臨路店面被要求參與都更談了好幾次,可是其他不臨路、商業價值差的住戶跟建商開出來的條件,我們幾戶臨路店面很不滿意,死也不想參與都更。不公平,我們要更多更多錢,不給到我們要的錢,啥都別想,我們會上網吵,找學生來靜坐,用他們肉身幫我們擋警察,我們只要叫便當買飲料給他們吃喝就好了。
只在停權時愛你 wrote:
這是剛剛拍的照片他們...(恕刪)

我住南部 台南,這件事我覺得市府沒有錯,依法行政基本上是對的,不然公務員要依據什麼做事,而法有錯就修嘛.此外弱勢不是媒體再決定的,提早遷出的那30多戶租屋在外兩年多,那才是弱勢.建商呢?,延宕兩年多工程成本造價也是要賠不少錢.而那釘子戶還開幾億的天價賠償條件,白紙黑字都被秀出來難看死了.
建商程序到位市府公文到位應該拆就拆
依法行政沒錯
喔 所以透天換公寓你也願意就是了?

真的有這種被賣了還幫別人數鈔票的人耶
CC1311 wrote:
你就知道我們跟人家比個鳥

如果有人要拆我家然後換新的給我~歡迎來拆!死釘子

CC1311 wrote:
看看新加坡人家的都市...(恕刪)

goodnews wrote:
這句話絕對有問題,

如果因為船難,在海上漂流一個月,糧食已經用盡,
95%的人若要活下去,就必須殺掉5%的人當作糧食。

你認為呢,還是要以多數人的利益為主嗎?


其實...這極有可能合法! 而且大都數國家都是...

silenceccx wrote:
喔 所以透天換公寓你...(恕刪)


真的還不少呢!


CC1311 wrote:
看看新加坡人家的都市...(恕刪)


你沒搞清楚狀況吧!請問你家在台北市是透天厝嗎?王家這個案子就是因為他家是透天厝

加入都更,地權就變成1/38,這樣你想都更嗎?會拿國外做比喻,怎麼不拿國外這種釘子戶的事件來講?

NesKeG wrote:
聲援的群眾大部分都是一般的市民or學生...(恕刪)


我看怎感覺是像 社會邊緣人,和等候扁哥出來的很像 都看起來怪怪的

真想告訴它們 多替自己想想ˋ別當別人棋子還不自知

不滿想抗議 來 mobile01 罵就好了 至少還可以 邊寫作業 邊做事
紅色小草 wrote:
我住南部 台南,這件...(恕刪)

所以呢?這關王家人屁事?
為什麼王家人要為建商的貪婪負責?

紅色小草 wrote:
我住南部 台南,這件...(恕刪)


法律是有權有勢的人說了算,死老百姓就好好地遵守有權有勢者訂出來的法律吧。

Algar wrote:
郭元益好歹也算個集團...(恕刪)


這.是.什.麼.政.府.
拆了我的房,把我好好的安身立命的地方圈進去了.最後都更出來那麼是住在裡頭
有錢人或原住戶的綠地.這有什麼百分之95對百分之5的問題?
意思是土地開發商只要看準哪塊地,他們就是百分之95,你就成了百分之5.
懷璧其罪,是這個意思嗎? 因為你身上有值錢的東西,所以你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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