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文林苑釘子戶? 上百人聲援

奇怪!! 這兩戶怎麼不把部份房屋 例如二樓 登記在自己的成年孩子名下 自己的孩子獨立成一戶 這樣不就兩戶變四戶了嗎?? 這樣就小於都更門檻啦 不用拆啦??
旅行者Gene wrote:
政府的強制力不是用在...(恕刪)

你的觀念就是只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
甚至侵害到其他大多數人的權益也不在乎。

照這裡某些人的邏輯,那我在自己房子陽台,公開做愛應該也可以啊!
反正我住的地方我最大,路人不爽不要看。

gm86861586 wrote:
所以拆掉王家那兩棟建築物可以增進我的公共利益嗎?

那另外的幾戶有沒有家可以住干台灣兩千三百多萬人何事?

這件事情從頭到尾就只是建商一方面的胡搞瞎搞造成,

最後還要政府出面強制介入...


如果依照這條來講,那你家旁邊需要蓋一座核電廠,

但是因為基地劃分到你家所以要強制拆除你家,(恕刪)


所以憲法不是我等小民可以拿來說嘴的...了嗎?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31402&page=4

根據此文

「以前都讓他們(王家)出來講話,我們也希望他們趕快要到他們要的,只求房子可以趕快蓋,」三十八戶文林苑都更同意住戶代表、前郭元益董事長郭石吉說。

所以郭元益前董是代表耶 XD
少說話,不分享,看看就好。

alankith wrote:
所以談不攏就要被說貪得無厭、釘子戶? 不想談都、不賣都不行?

今天買1000萬,明天轉手賣2000萬不行??


不行

個人的利益違反到國家利益

違反城市利益

早就該好好處理了

一堆死釘子再擺爛

會吵有糖吃?


王家權益要爭取,既然是透天,土地持份多,應該按照合理的比例來分配
紅色小草 wrote:
開會時王家人呢?,不...(恕刪)

首先,沉默不代表同意...
你沒說不行,我就可以把你全家的女性親屬抓來強姦嗎?應該是不行的吧!

但我告訴你,等你發現要反對的時候,他有一整個法律部門已經把所有的法律程序都跑完...
讓他們可以合法的強姦你的女性親屬...而且他們可以買幾十個全版廣告說你的女性親屬本來就是個妓女...

然後就會有一堆網友說一個被人玩爛的妓女開價這麼高,以為自己是誰啊?

那你要怎麼解釋你全家都是良家婦女不是在賣的?

CC1311 wrote:
他們要爭取的是按合理...(恕刪)

又一個不明就理的,
人家的房子是獨棟透天,哪來的公寓,
而且是地在邊緣,根本不影響,
看來是建商和地主沒談成,就開賣預售屋,
形同是強占盜賣私人土地,
浩呆配合演出!
當要問如何解決問題時,想要的是意見,而不是偏見!

alankith wrote:
我只能說,也別當了建商、財團的打手還不自知,這樣你又懂了嗎?...(恕刪)


你是87嗎 我是反對拆OK

我只是告訴那些人 去那有屁用 也沒便當領

不爽 上網罵罵 , 別跟那些去看守所喊阿扁無罪的 有啥差別

得利的是 建商 > 原住戶 > 無關跑去那抗議的

王家就算被硬拆 了 至少 和其他人一樣分到房子,抗議的人呢?

CC1311 wrote:
不行個人的利益違反到...(恕刪)


那你要不要先叫台北市把健保費還一還,再來談依法行政?


只要看到如上圖, 南京東路林森北路口的市容
我對釘子戶就不覺得同情.
每個釘子戶都有自己的理由, 所以都可以畫一塊出去.
台北市的市容就繼續爛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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