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跑過、走過 wrote:
如果我徵詢了你,但是...(恕刪)
真正的問題是.......
你一定連判決書都沒看過猴?
先去看了判決書再來胡說八道好不好?
不然你說的這些不合實際情況的東西只是在浪費大家的時間
karater wrote:
王家一直都是袋地,這...(恕刪)
dodolon wrote:
我永遠無法理解
王家說
簽名是偽造
他們沒答應就被強迫拆了
但是我只看到他們在那一直叫叫叫
卻沒看到他們作出法律的動作啊
釋憲..告建商偽造文書........
我都沒看到啊
然後在那抗議拖時間 真的不懂居心意圖是?
dondon0130 wrote:
因為~請你去估狗出納張簽到單,然後你就會發現,那個簽名很明顯是用左手寫的。
王家和律師討論過之後,發現"無法告"。
因為非慣用手的簽名無法當作"有證據力"的簽名,在法院上是不被認可的。
所以王家無法告建商偽造文書,法院只會認定該簽名不具有效力,
所以假如王家告建商偽造吳書,法院只會判決,因為"簽名不具有效力",所以"無法證明是偽造",
因此判決王家敗訴...........
這個部分建商再偽造簽名的時候早就把相關的法令都想清楚了。
當初王家早就已經把"王國雄"本人找出來作證,也拿出他平常上班的簽到簿,
一看就知道完全和他本人的字跡差太多太多太多。
這些資訊估狗一下就有了,拜託,請多花點時間好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