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同意都更的住戶終於有所行動啦,該環給他們一個公道了。

七七三 wrote:
還沒告就說自己會輸還...(恕刪)

果真如此,那大家以後簽假文件都用非慣用手好了,
因為絕對沒辦法被告成偽造文書...
請念法律方面的大大出來證實一下,是否真有這麼好康的代誌!?
路過、跑過、走過 wrote:
遇到一個當兵的了...(恕刪)

誰是當兵的還不曉得勒!

七七三 wrote:
還沒告就說自己會輸還...(恕刪)


非慣用手的筆跡鑑定還是可以判別的出來

筆跡鑑定是看寫字筆畫的些微差異

locomo wrote:




非慣用手的筆跡鑑定還是可以判別的出來

筆跡鑑定是看寫字筆畫的些微差異

...(恕刪)

當然是可以…
只是覺得這一翻二瞪眼的事情
還可以用這種說辭來說不告
真是太強了
七七三 wrote:
當然是可以…只是覺得...(恕刪)


同意!同意!

王家說一個謊就得用更多的謊來圓

真如王家講的理由 ! 叫王國雄也用左手寫一遍來比看看嘛!!

嘿!抓到建商偽造文書的把柄呢!怎麼不去告!

王家這麼拐彎抹角的憋腳謊話

還很多人當寶呢!
kk9951 wrote:
建商的損失是誰造成的,還不是政府法規造成的,那是不是政府要賠,那什麼賠,還不是納稅人的錢嗎?


建商的損失是自己的貪婪造成,關政府的法規鳥事,政府賠個屁...==
cloud1025 wrote:
同意!同意!
王家說一個謊就得用更多的謊來圓
真如王家講的理由 ! 叫王國雄也用左手寫一遍來比看看嘛!!
嘿!抓到建商偽造文書的把柄呢!怎麼不去告!
王家這麼拐彎抹角的憋腳謊話
還很多人當寶呢!



市政府跟建商說謊的更兇,你卻直接無視,更別說建商是絕對的既得利益者,王家的態度根本不在討論焦點,都更法侵犯人權,政府幫凶作假違法行政,還有建商早就可以排除王家才是重點,請不要隨便模糊焦點...==
cazando wrote:
請去看看地籍圖
804就是王家前面的"通行道路"
王家有申請地役權嗎?有跟804地主談過買下該片土地嗎?一但都更了被排除的王家出入不就要翻牆了嗎?
王家佔別人的便宜佔得理所當然,這家人真是甚麼都吃就是不吃虧,甚麼都要就是不要臉啊
804的地主當然巴不得趕快都更啦,不然永遠被王家無償使用不是啞巴吃黃連嘛?
王家自己50坪既然開口兩億,那站在王家祖厝無價的角度來看,應該付個一億買下804來獲得保存祖厝的條件應該是可以接受的吧?那為何王家就是不做呢?


你還在804地主阿,你都不曉得被人噹爆n次了,還在繼續玩這套,804地主就是政府...==

建商早可以排除王家,政府違法行政你都裝死看不到,每個討論串都在這裡804...==
arkart wrote:
真的不能同意你更多!
今天換作是我,思維根本不可能是這樣.
大家都是鄰居,為什麼一定要堅持如此,來讓大家不好過.
況且根本就沒有吃到虧,該拿到的都還是拿到了.
說穿了,還不是帶點自私的成分在裡面.
袋地的問題,很多人都解釋過了,
王家地是在最裡面,外面都更了,
他們就等於被封死了,以後會有改建及通行上的問題.
就算法律有保障他們的通行權,
但外面住戶也是有權力對損害來求償的,這對王家本身根本有百害而無一利!
所以一起加入都更是勢在必行的.
難道大家還天真地認為,王家人真的什麼都不知道嗎?
其實王家人也說了不是事實的事情,
光是憑這一點,我就很難再支持他們.

法律是必須保障人權沒錯,
但是無限延伸的話,也會陷入少數暴力跟民粹的框架裡面.


法律上人維護自己權益有錯嗎?用自私來形容你會不會想太多?何謂該拿得都拿到了?我找如花把你姦了,然後給你錢,然後說你該拿得都拿到了,反正你也有爽到,過程中你又沒說不要,這樣沒任何問題嗎?好棒的論調...==

保障通行權!?又是一個來跳tone的,最好通行權需要被建商保障啦,那是法律上本來就要保障的,建商是因為沒王家少賺上億元,不然你以為會建商那樣佛心喔,又是一個第一天出社會的...==

民粹!?好熟悉喔,那幾個網軍都是用這句話回文的,如果真是民粹,政府還需要修法,還需要送去釋憲嗎?

王家的道德根本不在討論之列,因為這根本不重要,重點都在王家沒同意,建商未取得同意權先賣屋騎虎難下,政府違法行政,都更法目前是惡法必須被修正。
hilai wrote:
了解,感謝!
王家敗訴是因為法院根據都更法內多數人已同意,所以王家才敗訴?


這是其中之一,法院認定王家有參與都更會議,也有收到都更通知,但是卻沒有表示意見,代表已經同意,但是我覺得這判的有問題,法律本身也有問題,主要爭議還是在於,我不發表意見,不代表我同意,等於你不能動我的東西,而法院與都更法的認定是可以動的,同時市政府的律師也是因此而與市長鬧翻辭職...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