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受傷或生病是沒有辦法選擇的,公共交通設施使用,只要安全合理合法,又何必強制人只能站哪一邊?或被迫只能用左手或右手使力?況且又何必強制一個右臂受傷休養中、又得上班搭電扶梯通行的人,或者右手裝義肢的人,為了讓給好手好腳的人過路,就趕他去站右邊陷抓不穩的危險呢?只要他的左手是健康的,這樣的人站左邊可以扶穩讓自己和別人都安全,也可以協助病人心理復原和恢復社會生活正常化的信心。台鐵和高鐵與捷運電扶梯應該兩側都能站立,不應該限制站哪一邊,否則對於身體有傷或或殘缺的民眾來說,都是沒有必要的折磨,對於萬一有朝一日自己受傷休養又必須出門工作,也是增加很多病苦中不必要的心理壓力。
listo567 wrote:人要受傷或生病是沒有...(恕刪) 你這個是特例吧,我們總不能說因為,有盲人走路速度只有正常人的1/3,所以把所有綠燈的秒數都強迫延長三倍,因為電動輪椅時速只有5公里,所以把慢車道強迫限速10公里以下,免得對他們是不必要的折磨與心理壓力.出發點看似良善,但社會能這樣運作嗎?這種對應特殊狀況,人們自然有同理心可以隨機應變,就像電扶梯左方真是個身障的人,我想也沒人會去要求他們一定得讓路,但若因此修改規則成強迫性配合偶爾出現的狀況,這絕對是災難.
listo567 wrote:台鐵和高鐵與捷運電扶梯應該兩側都能站立,不應該限制站哪一邊,否則對於身體有傷或或殘缺的民眾來說,都是沒有必要的折磨,對於萬一有朝一日自己受傷休養又必須出門工作,也是增加很多病苦中不必要的心理壓力。 這種情況下,為安全起見應該是去搭電梯,而不是電扶梯.另外因為比例問題,更不可能因此而鼓勵兩側站立.兩側站立的電扶梯適合不趕時間的百貨公司電扶梯.
tiny530 wrote:每回在尖峰時間搭捷運...(恕刪) 還有那種排隊排前面,也不管車廂裡是不是還很空,一上車就站門口,排後面的人,走進車廂都喊借過了,還照堵的那種.....其實走樓梯不一定比較快,因為要邊閃迎面而來的人,還有很多在樓梯上慢慢走的人....我倒是覺得這比走手扶梯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