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n2718 wrote:我來出個對子,如果Robert1012 大能對上,那就真的佩服了標題好像是這樣寫的:為土地●●,依法●●,請填入●裏的字。...(恕刪) 哇,元宵過好久了,已退駕。還望bcn2718大指點,謝謝!
奉勸版主你分的多 別人就會少建商是貪問題你爭的權益是為個人 跟建商貪不貪無關如果你看不慣建商貪你可去幫整體住戶談條件如果其他一樓一樣條件都同意了你為何不同意今天如果建商想開了同意你的條件突然跳出一個人比你要更多害你你也破局你不會很幹嗎為多數權益想想吧不必高調其他
我10年的高中同學上個月家裡全翻修裝潢了,我們都住在民生社區郵局/麥當勞附近的3X年老公寓全翻修的原因是改建談了也有差不多4~5年,完全談不攏一樓頂樓不願意改建,因為一樓有地下室的額外使用空間頂樓有頂加能出租如果改建變成大樓,這些優勢都不見了因此她們家放棄等待改建直接把舊屋重新裝潢我們家也是有建商來談改建,一樣一樓反對,談了也有7~8年吧後來也是不了了之現在既不裝潢(父母怕真的哪天有一樓大夢初醒同意改建)也不賣掉(一樣是父母考量到哪天真的改建,賣掉可惜,但是機會真的太小了)所以一家人住在舊屋使用舊裝潢>"<另外都更不等於改建改建是住戶自己願意改建才能改,之前有修法說要全數住戶同意都更一般是房子出問題(例如海砂屋、傾斜等等造成危樓的狀況)才會由政府主導都更
3年前買了一間公寓就看中1. 位於台北市單價便宜,無漏水壁癌有基本裝潢(8年)2. 三面採光位於三樓/4層,土地持有很高,其中2面周圍都低於2層視野還不錯中午後陽光直射!3. 緊鄰非常老舊的警察宿舍(2層)。今年7月副市長林欽榮說:台北市警察宿舍土地在台北市轄區6.6公頃, 5月份市議會總質詢期間,由劉耀仁議員提出,大多數宿舍早已老舊不堪使用,可拆除改建為公宅使用,柯文哲市長隨即責成我專案處理。等都更機會頗大
對於那種因有違法利益反對都更的自私者只有一條路就是提告因為檢舉沒用只能提民事訟訟把他的違建拆了地下室或屋頂還給鄰居共用把他的違法利益徹底剝奪這種自私自利的人不必指望他哪一天良心發現Any Wu wrote:我10年的高中同學上個月家裡全翻修裝潢了,我們都住在民生社區郵局/麥當勞附近的3X年老公寓全翻修的原因是改建談了也有差不多4~5年,完全談不攏一樓頂樓不願意改建,因為一樓有地下室的額外使用空間頂樓有頂加能出租如果改建變成大樓,這些優勢都不見了因此她們家放棄等待改建直接把舊屋重新裝潢我們家也是有建商來談改建,一樣一樓反對,談了也有7~8年吧後來也是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