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xk8 wrote:
大陸早就有這樣的稅 叫做營業稅 凡是購買房產后5年內出售的都要交稅 兩種收費法1收成交價的5% 就是成交價位100萬德華收5萬 2是收溢出價的20% 就是當時你買50萬 現在賣100萬的話就是 交(100-50)*20%=10萬 二選一.(恕刪)
這招沒用
大陸都是向後家轉嫁..反而買的人更辛苦..有的買首家的人,連房產證都不辦..後家買的人還要幫上家辦..(不過產證不辦這在台北應該不會出現)
雖然兩岸關係和緩,但別忘了紅黨一向是台面上一套,抬面下一套,"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在中國的媒體是看不到第二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