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tan wrote:不要斷章取義,看完全...(恕刪) 我有幫你用粗體請回去看....你全部著眼在"錢"只會說"錢"沒瞧好說又不是搶了你土地沒給"錢"很多事不是只看"錢"你是這樣....但是別人不是說王家拖著但是政府跟建商有開始著手其他方案嗎?王家有提出要求了原地重建畫出都更案現在在拖的是建商跟政府有錯的是"建商的便宜行事"+"有問題的政府法律"你針對錯邊了
dondon0130 wrote:郭石吉不只是郭元益企業的董事長而已,民國七十年首次參政,在第一選區以第一高票當選台北市議員,民國七十四年郭石吉被補選為副議長,民國七十九年擔任台北市黨部副主委民國八十八年擔任監察委員。...(恕刪) 原來 同意戶 有郭石吉其他同意戶 的 財產權 就可以被 正義的路人甲踐踏原來郭石吉 過去在政壇成呼風喚雨過現在 合法 要求 侵犯其財產權路人甲離開 是不符社會正義的
dirtypoint wrote:原來 同意戶 有郭石吉其他同意戶 的 財產權 就可以被 正義的路人甲踐踏原來郭石吉 過去在政壇成呼風喚雨過現在 合法 要求 侵犯其財產權路人甲離開 是不符社會正義的 原來顛倒是非也可以阿...==人家明明是說明同意戶不是弱勢,你就要說成踐踏同意戶人權,造成這問題的明明是建商,法律上也應該找建商討公道,這是跟建商的合約問題,你們這些愛建商的,不是愛一切訴諸法律?也請你們訴諸法律...==
嘉義阿文 wrote:建商行為完完全全是合法的,是站的住腳的.(恕刪) 我不懂哪裡合法沒有完全被同意 就將土地與房屋 預售售出這是合法嗎如果今日是你家 這樣被惡搞通知書 三番兩次 寄錯地方最後告訴你 你已經被劃入 不得反悔這不是很好笑嗎 這是手段還有 前面幾樓說的 人民的財產 不是多數決政府有義務要保障 人民的財產安全誰跳出來都沒用回歸法律面吧有空 大家真的要去 自己居住的都發局看看免得哪天被劃入了 被惡搞 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