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ZZLE是誰呢?戳破文林苑懶人包

你還真有力氣
其實上週五 樂揚 就已自己的名義 說 R 就是王耀德

而王先生 就不回應至今

誰輸誰贏 就很明了

sutzu wrote:
其實都更在不同意方面...(恕刪)


是的,心態可議就是樓生紀先生發這篇文章的重點。
如果要訴求社會大眾支持,那麼最好是言行前後一致,才有可能會使社會大眾認同你的信念,
這不就是馬英九政府今天被批成這樣的原因?選前凍漲,選後狂漲。
Razzle的文章也只是顯現出這件事,就是言行前後不一致,
如果真的是分配不均不滿意不想參加都更,大眾會理解的,
不需要說【全然不知情】來佯裝自己是真的不在意分配。

今天Razzle的文章被爆出來,
只會讓曾經因為王家說「不要錢,只要家」的信念感動而支持王家的人們,
發現自己可能被利用了!被操作了!

這就是為什麼紀先生發這篇文章的原因,要大家思考看看,自己有沒有可能被利用,被操作了。

紀 wrote:
先講好 假設RAZZ...(恕刪)


辛苦了,王家人貪婪的嘴臉相信很多人都看清了,加油

衷心希望36戶能早點回到自己的家

jim_wang wrote:
請協助查一下樂陽花了...(恕刪)


我沒記錯的話,總成本是8億5千多萬(這是都更案過了要執行後就要拿出來的),
利潤部分,文林苑一案總利潤是5億,都更審議會是說樂揚分到的是1億多一些。以上。

keithrandom wrote:
如果要拉到更高的層次談,那麼請你告訴我,
要如何立法設計才能夠有效避免都更建商「刻意」繞過袋地地主,
又能夠保障到「真的」不想都更的袋地地主


就推這段!
反都更的大大們,我希望至少能有個人來回答一下

jim_wang wrote:
請協助查一下樂陽花了...(恕刪)


他不會想查的啦,反正這些人的觀念裡,王家想多拿就是貪心的嘴臉,
建商急著把預售屋賣光,然後迫使36戶同意戶出來對王家施壓,
都是「於法有據,合情合理」的事情~~~然後又拿出公共利益的大旗,
指稱王家是防礙公共利益的釘子戶,但事實上附近一堆老樓也是被排除掉,
只有這邊更新,哪有什麼公共利益,頂多就是一個讓建商賺錢的改建案罷了…

沒有誰不貪心,大部份的人都是見利忘義,有足夠的利,就可以忘掉情、忘掉義,
但這不是大部份挺王家的人所關心的重點,大家關心和氣憤的是:
沒同意,但家就被拆了!
你管我想拿多少錢,你管我說法前後矛不矛盾,你管我有沒有被利用!
之所以挺王家不是為了挺王家,而挺一個價值:
我家就是我的,我不同意,你就是不能來拆我家!

喔,我知道又會有人講說王家是袋地啦,人家拆是於法有據啦…芭拉芭拉…
沒關係啦,你們要忽略建商用購買崎零地技術性包圍和都更法有缺陷的事實,
那是你們的自由…反正這年頭強姦小女孩被輕判也是於法有據啊,大家習慣就好。

至於開版的有什麼居心,有看過各大討論串的人都很清楚,不就是叵測嘛!

鋼鐵意志 wrote:
就推這段!
反都更的大大們,我希望至少能有個人來回答一下


這些人只有熱情~沒有思考邏輯能力~

不會有人回答的了~
不論一些人如何去扭曲和攻擊王家

事實上王家就是不要錢啊

連開版自己PO的也是這樣證實

從頭到尾都看不出王家有貪婪要錢的企圖

只是想要自己原本的透天房子和土地而已

結果開版的只把重點放在有人念建築系和寫懶人包的是王家孩子

然後用似是而非的推論去懷疑誤導,並且指責王家支持者

這...................................

cloud2k7 wrote:
他不會想查的啦,反正...(恕刪)


那這樣就只能跳回都更要百分百同意了

另外旁邊老樓沒被劃還是有原因的

結果這篇文章就是反正法律都不用管了

真不守法 @@

這是國王的簽名檔
透天參加都更

整個案子直覺就是虧到了~台北寸土寸金的地方

結果地坪還要去跟其他人去稀釋~實在不合理

這都更法明顯的有問題,開了一個洞給建商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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