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回應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

razzle wrote:
狼的律師有多厲害只是你們不知道,套句老老人家說的話,沒有專業也要有常識。



小的同意您說的; 小的判斷都憑常識.
希望您也找個好律師, 祝您官司順利!

Drango大, 請問您都更是惡法嗎?

王牌大騙子 wrote:
都市更新條例是不是惡法呢?
不管版上有多少烏賊戰術,但事實則由大家去找,只要在Google下打「都更 惡法」,
你會發現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一個有爭議的法案,如果不是惡法,怎麼會引起這麼多的爭議?


有些事要一直說好累。
王牌大騙子 wrote:
有些事要一直說好累。...(恕刪)


是阿!小的一直說,好累, 請問您一直說了那些呢?

請將您google的拿一個來討論好嗎? 希望該案例不要蓋過王家的; 不然R大會生氣!

民法爭議更大, 民法官司多, 還是都更多; 民法是惡法

Drango大,請問您都更是惡法嗎?
小的為何一直要問D大, 都更是不是惡法?
因為D大目前好像有建商來談; D大比小的好運, 小的舊公寓, 建商看不上眼!

如果都更是惡法, 小的建議D大對都更就視而不見, 就當做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D大嘗試去談, 表示都更還有可取之處; 只是條件還談不攏. 小的鼓勵D大聯合鄰居談個好條件,
po上來讓大家分享, 並順便介紹是那家建商. 其實D大前面有po一些條件原則, 小的受領了, 謝謝!

否則, 將來D大家日漸老舊傾頹, 最後只好依工業使用分區的規定, 自己花錢重建了!

小的舊公寓歡迎建商來談(中和, 未來環狀線車站200公尺內); 小的這麼歡迎, 都更怎是惡法呢?

新北市有沒有一坪換一坪阿?

王牌大騙子 wrote: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恕刪)


您要去宣揚"受害者"理念, 小的沒有意見!

都更立意良善, 為了解決老舊地區容積問題, 所以訂有容積獎勵; 照道理, 多出來的容積獎勵, 應該是三方獲利; 建商靠它賺得利潤, 原地主靠它分得新房子, 市府靠它改善街廓, 增加行人空間.
那怎會搞成這樣呢?

難道如小的前面有提, 正應了老祖宗的話: 不患寡, 而患不均!
本來什麼都沒得吃, 反而天下太平; 現在忽然丟出一塊肉, 卻搞的天下大亂!

如果都更這個"惡法"被您們搞掉, 小的可能組個"台灣都市不更新受害者聯盟"; 到時會邀Drango大參加,
只是不知他會不會參加?
老老人家 wrote:
您要去宣揚"受害者"理念, 小的沒有意見!

都更立意良善, 為了解決老舊地區容積問題, 所以訂有容積獎勵; 照道理, 多出來的容積獎勵, 應該是三方獲利; 建商靠它賺得利潤, 原地主靠它分得新房子, 市府靠它改善街廓, 增加行人空間.
那怎會搞成這樣呢?

難道如小的前面有提, 正應了老祖宗的話: 不患寡, 而患不均!
本來什麼都沒得吃, 反而天下太平; 現在忽然丟出一塊肉, 卻搞的天下大亂!

如果都更這個"惡法"被您們搞掉, 小的可能組個"台灣都市不更新受害者聯盟"; 到時會邀Drango大參加,
只是不知他會不會參加?


老老人家你真是傻呼呼的,都更有哪些問題,前面也說得很清楚了,"哪怎麼會搞成這樣?" 這句話是一樓的可以問的,現在都已經六百多樓,你還在問!

"建商沒看上你家的房子",我只能說塞翁失馬焉知非福,都更當然有好的,那就我聽你說你家的狀況,都更對你來說絕對不可能好,就算建商答應要跟你都更了,他一定開很爛的條件給你,要來,不要拉倒,你覺得你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嗎? 還是老老人家你有民意代表的背景,或是甚麼其他的背景,抱歉小的有眼不識泰山。

權利變換制度那種搞笑的制度就不要提了,要做出甚麼樣的數據隨實施者高興,審議會裡面那些建商委員只會幫你保障在最低的水準,大概就是坪數減少,更新後房價上升,最後總價差不多的水準,就是一般所謂有給你保障,沒給你虧到拉! 如果這樣你也可以接受,那我收回剛剛的話,都更對你來說是好的。

都更要好,大概就是要自辦都更或是在高房價地段,或是旁邊有國有地的,吃國有地豆腐。剩下的,都是吵吵吵吵翻天,就現行的制度來看,誠心建議你,還是少碰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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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以上這些事情都是這幾年來跟樂揚建設打仗還有跟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合作學來的,不講清楚,那幾位朋友等等又開始抹黑我,請不要因為我現在學到很多就開始時間錯亂,胡亂質疑。
razzle wrote:
老老人家你真是傻呼呼...(恕刪)


謝謝您的忠告!

小的四層公寓, 屋齡四十年了; 再住個十五年, 大概就要變危樓了!
到時沒有都更, 或一直沒建商看上眼, 小的是不是要自行花錢改建?
依使用分區, 小的住三要如何蓋? 您是建築師, 可不可以指點一二? 因小的確如您所說, 傻呼呼的!

realeric wrote:
看完權變實施方式後,...(恕刪)


等你經歷過都更再來發言!
老先生
都更不是惡法
都更可惡的是建商一昧的欺騙地主,當地主發現問題時,就推都更處來擋,好笑的是連都更處的人都擋不住。

我等著這間建商out,快了剩沒幾個月,反正他連七成同意書都沒有,不想out他都不行。

紀先生
不要每次都只會端出自辦更新,今天都更應該是政府自己來辦,怎麼會是想賺錢的建商和地主!
而且我幹嘛要自辦更新,我住好好的房子也不是危樓,何必跟更新。今天是市政府要我都更,又不是我自願要都更。

你去查一下,台北市在進行的都更,有個案子是自願性都更,有哪個案子因為危樓需要更新的?
自辦都更勒,誰吃飽沒事幹,這種事有錢就會有人來做,出一張嘴就好。我還要感謝你們這些仲介,要不是有你們的介入,我家房價不會那麼高,反正最近有人想買,價格好我就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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