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維克 wrote:
現在文林苑最快的方式...(恕刪)



想的很美...

建商會照你所想的這麼做嗎?

建商就是這麼賤....

在整起都更法流程中 建商目前看起來是沒甚麼缺失

倒是王家的袋地問題一直無法解決...

王家目前有分到五房五車位 照市價來說也沒啥很大損失

繼續抗爭 依照目前的法律來說 他就是在爭取拿更多的利益而已


jonny2008 wrote:
支持王家的人往往有個提議,說:「等哪一天輪到你都更時你小心就變成王家。」。其實這說法等於在問:「等哪一天輪到你都更時你就變成王家以外的那30幾家」。後面這種說法我才怕。都更法不完備,也需要更多討論。但說到要怕,我更怕碰到王家這種鄰居,而不是都更法。


我覺得你真的很恐怖!!

不知道你現在是住公寓大樓還是透天平房?還是別墅社區?


我是不知道公寓大樓的人會不會把你們家附近同個街廓的透天厝當作鄰居...


又或者透天厝會把公寓大樓的住戶當作是鄰居?!

通常鄰居大概就是附近整排販厝的叫做鄰居!!

或是大樓同一棟更甚者到對面棟或是上下層叫做鄰居...


大樓把同街廓的人當鄰居!!這樣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那三十幾戶,所分別擁有的土地持分所占的坪數肯定沒有王家一戶所佔的土地坪數大!!


但是卻要用多數決將王家的土地列入! 這樣的恐怖鄰居恐怖的思想 沒幾個人想要吧~...


獨立的土地跟持分的土地產權本來就沒有對等的關係!!


這樣拿來說王家不論是貪得無厭還是犧牲了眾人...你所謂的"正義"!!只是私慾罷了~


正義就該建築在別人獨立的私有領域上嗎?


假設今天都更範圍都是公寓,那王家卻獅子大開口要求巨額的賠償或其他...

那這樣王家絕對不會被同情!!而是要勸他們,其實都更對左右鄰居對自己都好!!

因為我們都是老房子了!都更後可以換更大的坪數甚至多了幾個平面車位!!絕對比現在住的還要好~


但是王家現在卻是獨立的土地跟建物,建物有礙觀瞻!請台北市政府建管課或是什麼市容管理課(我不確定單位)

行文給王家請王家整修建築物外觀即可!!一樣可以蓋得美輪美奐...


難道非得透天變成大樓才是美化市容?


你的觀點十分的薄弱!!完全沒有對比可言!!

獨立的土地建物所有權人跟隔壁持分的所有權人....



怎麼比較?怎麼分配?小的去吃大的....誰都不會服氣吧!


本來是透天不用繳管理費可以在自家門口乘涼~~

變成大樓要繳管理費!!上下樓要搭電梯...差很多的!!

就算他們的出入通道只能行人通行又如何?

不動產永遠不會有同樣的!!所以價值也不是這樣算~~

再者那既成巷道的所有權已經有人調出來!是屬於國有土地!

國有土地也可以承租!那又有甚麼方面可講?


除非建商拿出白紙黑字合約指出王家所有權人(台灣是登記主義)

已經與他們簽訂契約!!同意分配的權利內容!那這樣王家就是違約~沒啥理由可講!


但是現在卻只是一堆道聽塗說!說道路是占用的 說王家本來同意了 說王家開天價...


麻煩白紙黑字再來說!!空口無憑,是無法使人信任!跟說服大家的!


而且現在市政府又沒照都更條例內,依法徵收!然後將所有權轉移才拆除~就是違法!


我不知道支持市府的人怎麼了??是有被奴役的性格嗎?


市政府假設依法徵收後再轉移,才行使公權力拆除!那我無話可說!頂多就是王家用法律程序討回公道


但是現在市政府明明就沒有徵收就拆除....


同意的人是怎麼了?



說到換做你家是王家!結果一堆人舉雙手同意!還可以加註...後面同意的公寓住戶怎麼辦= =

無言...


權利不對等,有啥好談的!跟後面住戶一點關係都沒有!你的正義請不要踐踏別人的財產!!


後面的住戶要找的是"建商"!!請搞對方向跟被告...


是建商跟後面的公寓住戶協調!!所以那些30幾戶有意建請找建商


是建商要求市府強制拆除王家!所以王家針對的是建商以及台北市政府!!


請搞清楚對象...


別用那30幾戶的委屈強壓在不同意沒照法律程序來還被硬拆的王家~~

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誰打你就請告打你的人!


而不是告另一個被打還手的人!

然後卻在那說沒還手的人好可憐!!那個還手還鬧大事情的人好卑鄙...

台中維克 wrote:
我覺得你真的很恐怖!...(恕刪)


所以依照你的觀點

是只要獨棟的地主在都更投票時候的比重要提高?

還是 只要有說不拆 對房子有感情的人 不同意的就不該被拆?



台中維克 wrote:




現在文林苑最快的方式就是變更設計!

主管機關核准後,反正都還沒蓋~

改建照重新送件!然後其他協議合建戶照一樣的比例分配!!

已經預售的房屋更改合約!有違約金賠違約金~

這樣一樣可以完工!!

現在樂揚建設就是堅持一定要那塊土地配入~~

要不然早就動工了!

等的人是公寓裡的住戶...

土地本來就只是持分!台北市舊建物的價值也只有剩下土地了

所以就認了吧!...(恕刪)

好奇問一下,
那王家那棟怎麼辨?
台中維克 wrote:
王家現在卻是獨立的土地跟建物...(恕刪)


你寫很多,但我都看不懂,很抱歉。

獨立建物?要不乾脆市政府幫他們原地重建,外加高額賠償金,整個從頭來一遍好了。

不過,我想,這或許會更恐怖!如果最終都更沒有他們加入,那麼王家人要出入家門,如果不是穿上超人裝,不然就是小叮噹或哈利波特能變,或,最後只能請出直升機或F35B來起降了...。(袋地)

任何一種住宅都缺不了社區意識,只想著從清朝至今幾代人都住這邊,所以就得怎樣怎樣,若一心只想著「獨立」土地及建物,那還真不是簡單的恐怖。

我媽家從清朝時期台灣北部幾座山頭的農地,要產權有產權,要地契有地契,日本政府殖民時也沒有動他們。國民政府「耕者有其田」的命令讓原本種植水果的土地就這樣「變成」別人的。想想還真好笑。

都更應該是多贏,但某一方不給人留餘地,相信別人也會回敬同樣的待遇吧。


-------

你問:不知道你現在是住公寓大樓還是透天平房?還是別墅社區?

這種分類很怪,但三種我都有住。從完工3年內大安區新大樓、外縣市別墅社區到新北市37年老公寓。一樣,歡迎都更老公寓。

a290861 wrote:
"王家高興開天價~那...(恕刪)

當然可以!
帝寶算不算天價?
出得起 高興買的 就去買呀
我就只花幾百萬在鄉下買透天別墅
但我也不會去批評賣帝寶的建商貪心

台中維克 wrote:
我覺得你真的很恐怖!...(恕刪)

合情合理
說得太好了
給你一個讚!!!
文林苑都更案:
總地坪 581坪
總興建面積 4548坪
總樓板面積 4113坪
地主分配建坪 1750坪

不管有人再怎麼替建商宣傳,地主的分配建坪只有1750坪~

不替王家人講話
那建商分那麼多
用一堆管理費來報
大家都不吭聲???

換成你家要都更
建商這樣的拿
你會服氣嗎?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rogerkuo2001.tw wrote:
文林苑都更案:
總地坪 581坪
總興建面積 4548坪
總樓板面積 4113坪
地主分配建坪 1750坪


地主分不到50%? 如果數據為真,那地主會不會被坑很大?
以前聽到都是7/3,6.5/3.5,6/4.....
地主都分的比建商多.

Robert1012 wrote:
地主分不到50%? ...(恕刪)


應是都更獎勵容積的部份被黑很多~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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