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aihsu wrote:編號一的地方,強烈反...(恕刪) 都更~感覺台灣現在的都更,只是拆舊房子蓋更密集的新房子,創照更高的房價,更多人住不起,都市規劃並沒有更新啊!這跟「都市」的更新到底有何關連?都市更新的目的到底為何?
lelotw wrote:大家都知道編號一這塊...(恕刪) 你也知道算是爛掉了歐.那根據都更條例不是更應該畫入作都更,爬除釘子作強制排除動作.那為何你力挺的建商不去把它畫進去呢??那些力挺的可以說明一下這是什麼邏輯嗎?
其實這樣的討論已經沒有意義了淪為意氣之爭因為利益雙方本來就是對立的所謂的雙贏不可能存在現在就是看哪一方的能力強可以在政府與輿論上獲勝我們拭目以待吧lelotw wrote:請你去翻翻舊信,這一...(恕刪) 哈..這就是立場不同啦那是您老人家的地點需要都更才能顯示價值講難聽點如果不都更 您老的房子可能價值就沒這麼高了所以說 總歸一句話都是利益立場的不同啦沒有對錯只好等政府的態度見真章了老老人家 wrote:基本上,小的贊成25...(恕刪)
lelotw wrote:請你去翻翻舊信,這一..因為上次說你的問題很白癡,結果讓板管小妹妹刪掉了,說是製造爭執,所以這次要客氣一點 .....(恕刪) 不好意思你很健忘,那個白癡的問題是你自己的言論,自己把自己說過的當作白癡,那是你自己說自己白癡,可不是我說的歐.不要只用一招就翻舊信,你只是一路力挺建商,建商依法追求最大利益-依什麼法?歐沒有是你自創的法??,然後就強辯法律也沒寫不可以所以是依法.建商拿利益是應當的住戶拿利益就是貪婪,也對住戶拿太多可能會影響到你的獎金吧?當然要痛批.你的言論就是一個重點建商永源是對的住戶永遠是錯的-除了100%聽建商指示外.還有什麼有意義的言論嗎?
lelotw wrote:這句話是你塞到我嘴裏...(恕刪) 自己發的文自己都不認的啊幫你回憶一下:lelotw wrote:你才搞不清重點吧?這..重點是建商依法把王家劃進去,以追求本身最大利益的做法;建商依的這個都更法,到底是不是一條合宜的法律?.(恕刪) 這是你在552樓自己寫的歐,難道你忘了嗎?跟著問你依什麼法就作人身攻擊罵人問的是白癡問題,接著就再凹法律沒說不可以啊所以建商是依法啊.還別人塞到你嘴裡你跟那個自己講過要挺王家然後不認帳的沒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