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letung wrote:你要弄清楚整個流程和...(恕刪) 你說801是不是袋地,這條捷運很長喔,如果801是袋地,捷運以西是商業地還有都更的價值,可是捷運以東是住3沒有什麼都更價值,那就是說,那裏的相同情形很多喔,也都沒有價值了????你要正確才說喔,不然害死人,小心喔.
路邊的浣熊 wrote:一般狀況這100%的人都是「同意都更」,會需要多數決的是建案設計跟權利轉換方式,而王家是袋地,非一般情況,你還是搞錯了。(恕刪) "一般狀況這100%的人都是「同意都更」".100%同意都還都更出一個都更受害者聯盟.搞不懂,不是100%嗎?還有受害者聯盟???????
barry52 wrote:又來了,都更法是個好...(恕刪) 我投降了.浣熊大.你如果有疑問,可以去參考下面連結的第一篇,那是很專業的分析.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664187&last=34948579唉 我投降.
daletung wrote:我投降了.浣熊大.你...(恕刪) 不要投降,有正義感其實不是壞事,只是有正義感卻沒有冷靜下來看清楚事情的道理的話,可能會弄錯事情方向或是淪為有心者利用,只能試著努力說明清楚,如果有正義感又能看清事情的條理,就會知道如何用有效的方法幫助弱勢,這將會是社會上很重要的善良力量。
文林苑已上了維基: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案http://zh.wikipedia.org/zh-tw/%E5%A3%AB%E6%9E%97%E6%96%87%E6%9E%97%E8%8B%91%E9%83%BD%E5%B8%82%E6%9B%B4%E6%96%B0%E7%88%AD%E8%AD%B0%E6%A1%88"建商與住民利益高度不對稱據 2011年中,發佈於網路上的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回應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聲明稿[9]內容:樂揚分走2363.58坪、車位38個→現在價值一坪65萬,車位250萬=16億3132.7萬;可超賣差價獲利5億64,312,222,可超賣差價增值幅度52.88%...。本次文林苑都更,參與建商樂揚建設雖口口聲聲公共利益,要求公權力介入,然其背後獲取之利益驚人龐大,明顯與居民呈現利益高度不對稱的現象。"建商可以有16億的收入那支出呢???這建商利潤真好~
路邊的浣熊 wrote:你還是先去搞懂都更流...(恕刪) 一個好法,都100%同意,為什麼會都更出一個受害者聯盟.是這樣嗎?我就是不懂,我不做壞事,我不偷不搶,結果是什麼,我要懂嗎?我不懂都更法,就要被掃地出門?太可怕了.
barry52 wrote:一個好法,都100%...(恕刪) 你先去搞懂都更流程,知道都更範圍一開始怎麼劃定,然後怎麼慢慢縮小,然後還有袋地是什麼,你大概就知道怎麼一回事了。如果你摀著耳朵,只是喊著不想聽的話,你也可能會碰到王家的問題。
rogerkuo2001.tw wrote:文林苑已上了維基:士...(恕刪) 維基百科的資料本來就僅供參考, 任何人都可以編輯, 其實許多資料都需再作考證....你去看一下網頁下所寫的.."此條目的中立性有爭議。內容、語調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2012年3月30日)加上此模板的編輯者需在討論頁說明此文中立性有爭議的原因,以便讓各編輯者討論和改善。在編輯之前請務必察看討論頁。"看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