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文林苑三十六戶的居住正義 PO 文

其實最痛苦是鬼扯還要撑的人,剩下一二個死撐
我認為支持王家、反對王家兩造,在邏輯上,都是對的。

然而雙方的前提是不同的。
反對王家的一方,主要的訴求是:依法王家就是站不住腳。
支持王家的一方,主要的訴求是:都更法違反人權。

王家只是都更的爭議中,最為顯眼的一例。有些地主因為土地持有面積小,而建商改建後推出的是豪宅,要求原地主補足價差,否則就是拿著補償金走人。這些地主因為都更,從有殼變成無殼,相當可憐。

若要做出有意義的討論,我認為各持不同前提來互相交辯,是不會有交集的。

tituschiu wrote:
我認為支持王家、反對王家兩造,在邏輯上,都是對的。

然而雙方的前提是不同的。
反對王家的一方,主要的訴求是:依法王家就是站不住腳。
支持王家的一方,主要的訴求是:都更法違反人權。

王家只是都更的爭議中,最為顯眼的一例。有些地主因為土地持有面積小,而建商改建後推出的是豪宅,要求原地主補足價差,否則就是拿著補償金走人。這些地主因為都更,從有殼變成無殼,相當可憐。

若要做出有意義的討論,我認為各持不同前提來互相交辯,是不會有交集的。



這個人一直答非所問,看了好無力

有殼變無殼的,請舉出例子!

那二方共同的前提是要用什麼為基準?

tituschiu wrote:
王家只是都更的爭議中,最為顯眼的一例。有些地主因為土地持有面積小,而建商改建後推出的是豪宅,要求原地主補足價差,否則就是拿著補償金走人。這些地主因為都更,從有殼變成無殼,相當可憐。


你想說的是這個嗎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id=196520353791561&story_fbid=227101307400132

tituschiu wrote:
我認為支持王家、反對..反對王家的一方,主要的訴求是:依法王家就是站不住腳。
支持王家的一方,主要的訴求是:都更法違反人權。
(恕刪)


Titushiu, 您說的對, 如果都更的結果不是以原大多數地主的情況去量身打造,我不支持。

可是看看王家的case,法律程序的時效內,王家放棄反對權利錯過時間,都更通過後,要所有的人,推翻已經完成的合法程序,依情,理,法 都說不過去。同意戶,都更處,只要王家有2年的時間有提出“NO”,就有機會協商幫忙,是王家放棄了權利。

而且因此王家建於民國62年的小屋+違建,沒有申請建照的資格,等著變荒地, 變成5房5車位。

荒地 Vs(王家自己說價值2億or5億),怎麼沒有這麼好的事發生在別人身上呢?

如果沒有都更法保護,王家的畸零地大可不用強迫被加入都更,王家的命運會更好嗎?

艾倫先生,我懶得理你了,你沒有禮貌。
自己看吧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1j9qN_byLo

艾倫先生 wrote:
這個人一直答非所問,...(恕刪)
從前面網友的討論中(王家未臨建築線),看來:依據目前的法規,無論王家是否同意,都無法抗拒被納入都更的命運,因為 "依法不得排除王家"。

所以王家的作為/不作為,都不會影響結果,除非修法。

Erichuangtw1980 wrote:
可是看看王家的case,法律程序的時效內,王家放棄反對權利錯過時間,都更通過後,要所有的人,推翻已經完成的合法程序,依情,理,法 都說不過去。同意戶,都更處,只要王家有2年的時間有提出“NO”,就有機會協商幫忙,是王家放棄了權利。
...(恕刪)

tituschiu wrote:
從前面網友的討論中(...(恕刪)

沒有建築線就去跟鄰居買地申請建築線啊,
人家沒有義務主動提供土地給你闢路,
給了這麼多時間你不去溝通買地,
那就照法律來跑程序了呀。
臨地都被建商買走了,王家要跟建商買地?
王家若買不起臨地,依法就被迫參與都更?
這就回到都更法條被批評的 "多數暴力" "圈地" "私有權被侵犯" 等疑點。

清音 wrote:
沒有建築線就去跟鄰居...(恕刪)
tituschiu wrote:
臨地都被建商買走了,...(恕刪)


所以說來說去王家都有不做為的藉口,你很奇怪耶,訴訟一路打上去所有的法官都戳破了王家的滿口謊言了,你還要幫他找藉口嗎?還都市更新條例被批評多數暴力,圈地,私有權被侵犯咧,就被幾個五四三不入流的惡質釘子戶批評而已,根本連提出來說的價值都沒有

王家買不起鄰地就是王家自己的問題了,王家那兩戶爛透天都能開兩億了,難道鄰地開個一億會過分嗎?既然王家不肯去解決這個問題,那合併都更很正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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