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y52 wrote:
更慘的是明明是同一街...(恕刪)
一些上了年紀的居民說,覺得都更時間長又有風險,都更後新房是否住的來...又有多少時間和精力跟建商都更啊,只想平平順甚過日子,不想都更
可是建商又跟他們說,鄰居很多都答應了,他們很怕跟士林那樣被強制拆屋!
唉~問題真的很大
barry52 wrote:
是我又搞錯了麼.袋地條款是中央的都市更新條例規訂的還是郝市長的台北市政府的台北市都更自治條例規定的.反正只要我沒妨礙別人,為什麼我不可以不參加,那不叫惡法那是什麼.不是事實不可以都更而是條例不讓都更.
barry52 wrote:
王家好像知道他是袋地,他也不在乎,那不行嗎?那還不是惡法麼?
今天你說騎機車要安全帽,人民比較可以接受,因為你出事了,可能會比較嚴重,社會會付出比較大的代價.可是都還有說是自己的事.
幾年前的消費卷,有規定不領要處罰嗎?可以立法規定嗎?以這理論也是可以,因為消費卷是要增進消費,你不領就少了這消費,故不領罰錢,所以立了這種法不叫惡法嗎?
路邊的浣熊 wrote:
如果要討論專業的問題...(恕刪)
路邊的浣熊 wrote:
今天是王家拉著別人一起強迫不都更,
而不是別人要求王家一定要都更,
因為別人想都更,
王家還是有「加入都更」以及「改變袋地形狀後不加入都更」兩種選擇,
然而王家不想都更也不改變袋地現狀的話,
其他住戶就只有「放棄都更」一種選擇,
這樣到底是誰以地狹人呢?
路邊的浣熊 wrote:
其他住戶想都更啊,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