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再次檢視 此次王家都更案

裝笑維
搞了半天
原來現在 王家 根本 還沒資格聲請 強拆條款 是否違憲


Q6:已經取得最終之確定終局裁判,但認為法院的裁判不當,可否聲請解釋?
A:聲請人如果只是主張法官在確定終局裁判中,認定事實、適用法令或者是法律見解不當,而沒有具體指出確定終局裁判 所適用的哪一項「法令本身」,有如何牴觸憲法的疑義,是不合乎聲請要件的。 (參考法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


crab69 wrote:
如果我不小心開車把老王的Tercel追撞到爛掉了, 我跟老王說, 我賠你一台全新的Altis吧

老王說: 我不要, 我的Tercel開很久了, 我有感情了, 我不要Altis, 我要我的Tercel

老王某天跟我說,換台Benz也可以
我撞爛的是Tercel,要我賠賓士也太誇張了. 我不願意, 就賠你Altis,不然我們上法院見

然後就上法院了. 老王說: 我就是要我的Tercel, 我之前說要Benz,是隨便說說,要嚇退他的
法官說:老王, Tercel已經停產了,沒得買,人家要賠你Altis,你就收下吧, 結案

結果老王不願意,找了上百名學生出來鬧, 說今天撞爛老王的車,改天就撞爛你的車

是, 我是不小心撞爛了老王的車, 我就願意賠他更貴的Altis, 我買不到Tercel新車. 至於要我賠賓士, 不可能

老王說:我不管, 我要我的Tercel,你們官商勾結, 你是惡霸

是, 撞爛你的Tercel是我的錯, 你開Altis就會死嗎?

鄉民們, 我應該要買台新的Tercel給老王嗎? 賠他Altis 真的不行嗎?

如果不行, 那麼以後保險公司都可以被敲盤子了. 我也每天開台爛爛Tercel, 去擋在名車前故意煞車等他來追撞, 我要發財了

不喜歡全新的Altis
可以賠二手的Tercel
賠更少
yroy wrote:
不喜歡全新的Alti...(恕刪)


王家也不會接受二手的Tercel,
他們只接受「原本」那一台Tercel。

dirtypoint wrote:
裝笑維搞了半天原來現...(恕刪)

有沒有提釋憲
對王家應該都沒有更大的利益吧
不過我倒是很想看權利變換跟強拆的釋憲結果
希望主管機關還是王家或是立委申請釋憲吧
看了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書
王家現在能申請釋憲 的根本沒幾條
1. 發信主義 、送達主義
2. 畫定都市更新範圍

這兩個應該是沒有違憲吧?

stargroup wrote:
有沒有提釋憲
對王家應該都沒有更大的利益吧(恕刪)


我覺得大家都沒有資格替王家決定最大利益,他們也可能會否認一切

但是,排除王家參與都更,於是新建物要送通路給他們,更沒天理
我更鄙視的是:真要留通路給他們,王家說不定還說:[我又沒有跟你們要,是你們自己要留]
crab69 wrote:
如果我不小心開車把老王的Tercel追撞到爛掉了, 我跟老王說, 我賠你一台全新的Altis吧

老王說: 我不要, 我的Tercel開很久了, 我有感情了, 我不要Altis, 我要我的Tercel

老王某天跟我說,換台Benz也可以
我撞爛的是Tercel,要我賠賓士也太誇張了. 我不願意, 就賠你Altis,不然我們上法院見

然後就上法院了. 老王說: 我就是要我的Tercel, 我之前說要Benz,是隨便說說,要嚇退他的
法官說:老王, Tercel已經停產了,沒得買,人家要賠你Altis,你就收下吧, 結案

結果老王不願意,找了上百名學生出來鬧, 說今天撞爛老王的車,改天就撞爛你的車

是, 我是不小心撞爛了老王的車, 我就願意賠他更貴的Altis, 我買不到Tercel新車. 至於要我賠賓士, 不可能

老王說:我不管, 我要我的Tercel,你們官商勾結, 你是惡霸

是, 撞爛你的Tercel是我的錯, 你開Altis就會死嗎?

鄉民們, 我應該要買台新的Tercel給老王嗎? 賠他Altis 真的不行嗎?

如果不行, 那麼以後保險公司都可以被敲盤子了. 我也每天開台爛爛Tercel, 去擋在名車前故意煞車等他來追撞, 我要發財了


你的舉例很爛...==

我夢到的夢境如下....

老汪開了三年的中古Benz S350被撞,賤傷說我拿全新Tercel跟你換好不好,老汪說不好我開Benz開得好好的,我開得很好你賠我就好,賤傷說你不要我只好把你的Benz推下水逼你換,還對大家說我已經很佛心了,你的是中古車我的是二手車,拿市價40萬的新車,企圖換對方殘值180萬的中古車,還上報PO說你真是貪心,竟然要Benz新車,於是夥同好友聾冰,一起把對方的的Benz推下水,旁邊的路人甲見狀跑來講,你們怎麼可以這樣,本來聾冰還振振有詞挖鼻孔說,阿那個爛車丟到算了,林北也算是依法行政做善事,結果被路人甲----路人N一路噹到爆,聾冰發現雪球越滾越大描頭不對,開始裝死道歉,說做出了痛苦的決定,賤傷一路到現在都在裝死,督耕菊還被發現網頁作假,發現內容根本違反督耕條例,對於周遭景觀與土地捐獻都沒實際貢獻,還謊稱可以貢獻2兆多!?真是可怕的南柯一夢。
車子可以折舊但對車子的感情不能折舊換算啊~~~

dirtypoint wrote:
看了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恕刪)


是沒違憲這是沒錯,不過關係到當事人之重大利益,發信主義是否適用,還有即使王家接到信,發出不平之聲可以翻盤嗎?記得建商也幹過類似的事情,某阿伯連存證信函都發了,還是被強迫都更,失去了唯一的養老金來源,住自己家還得繳高額管理費,都更條例其實為建商開了個非常大的門,來侵害不懂法律的一般平民,而無論送信主義是否合理,屬於法官自由心證,在罰單方面送信主義不屬於送達,不知道為何此時民眾面對更大的利益損失,卻可以當作法庭依據,個人認為法官提出該項在心証上是有疏失。

dirtypoint wrote:
2. 畫定都市更新範圍


袋地強破劃進去有可能可以吵一吵
不過我是袋地以後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進都更
到時候東一塊西一塊, 建也不是拆也不是
不知道要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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