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kiniscool wrote:
小弟完全認同您 有討論空間這個觀點

不過我回應那篇似乎不是討論或者是釐清 而是頗強烈的言詞了吧........


在我看來,有固定立場的名嘴的確會非常力挺相同色系的官員 (兩邊皆同)
這在台灣應該是常態,如果這種說法讓你感到言詞太強烈,小弟跟您說聲抱歉
建商發現嘴邊這塊肥肉很補,不吃不爽快。

這塊肥肉 40幾坪 又是獨棟 。

一戶一個月管理費五千??行情一坪管理費約 70-80,一坪100不多吧?
所以王家一戶是分50-70坪??五戶250-350坪。
真是二百五,如果分到這麼多,今天就不會有這個案子了。
王家也不過就是土地不到50坪要求300多坪的房子。市價六七十萬一坪,所以才有人說王家要兩億。

我猜建商應該是給150-200坪,約30-40坪一戶,王家分五戶。
就算一坪用五十萬算,王家的身價也有七千萬到一億元,用七十萬算,都超過一億了。

唉!真是『可憐』的王家,要兩億只能拿到一億多一點。

真是個『可憐』的億萬家族!!

teamcdpc wrote:
建商發現嘴邊這塊肥肉...(恕刪)


王家又不是被A光了,還是照其他95%都更戶可以接受的條件換到新房子。

絕對比大部分的網友有錢。
感覺事情並不是那麼單純就是了

大的排除,小的就管他的~

我想背後絕對不是郝xx說聲抱歉就可以掩蓋

希望媒體可以在挖深一點...

台南市做的好

一樣拒都更!南市老厝 幸運保存
說真的~~~~
新聞炒得這麼大....
內容報的都是王家的弱勢....政府的無能....建商的貪婪......
請不要再拿出懶人包.....
懶人包寫的內容也都是一面倒的說出王家的合理面......
有做到基本的新聞平衡報導嗎??????

建商的理由大家應該都快可以倒背如流了....
反駁建商提出的各種藉口也都眾所皆知了....
大家都同情王家弱勢....
都覺得房子被強制拆除不合理......
都拿出同理心去看待王家....這是人心善良的表現....
請問有沒有人看見其他參加都更的原有住戶??????
放棄了自己的房子..去外面一租就是幾年....
租金誰出的??建商給的權利金....
假設權利金只用來付房租....用完了之後自己原有的房子還永遠沒有著落....
這群住戶必須吃自己的薪水來過原本應有的生活....
這群住戶就不該有要求建商履約的權益??
是的....簽了都更同意書....是把現有的房子交給建商處分..
但是目的是取回至少同等的房子....
而不是平白的把房子送給建商....自己得到的是建商可以採取不理會履約義務....永無期限的拖延....

王家真的是弱勢嗎??
真的弱勢的話....建商會拖個好幾年....到現在才來拆房子????
真的弱勢的話....怎麼會有新聞記者這麼大篇幅報導??
這麼多民間人士在拆除開始之前就在現場抗議????
這不是當事人自行揭露出的訊息嗎??
某種程度來說這是塑造自己的悲情形象~~
無限上綱的絕對權力....

王家對於排斥參與都更的過程....
是否真的走完所有的可能法律途徑....依舊被公權力霸凌????
這點只有王家人自己知道....或是還有其他或未知的方式來不及嚐試..
( 這些聲援的學者們該去反省....為啥沒提供出有效的解決途徑??

這事件只能說....是王家..政府..建商三輸的結果
還有著許多目前新聞沒報導的訊息..懶人包未列出的其他當事人意見及處境..
真相真的是我們現在所看見的這一些訊息而已??????
需要同理心看待的....不是只有王家....
希望這個社會能有一天....
看待任何事情時可以在同一個時間點....同時說出事件每位當事人的不同意見....
平和的討論著正確而且可行的解決方式
各位,請冷靜地好好看一下程序,好好看一下法官的判決書
王家的行動真的沒有問題嗎?
PTT八卦板的Alanshore的文章用白話說明得蠻清楚的
大家參考一下:
http://ptt-bagua.appspot.com/a1333029886.html

老公雞 wrote:
幾年前有一種行銷手法...(恕刪)


現在選這個總統, 有幾百萬人沒去投, 你可以說你沒去投你不同意他當總統嗎?
前面已經有人post這張圖了



剛去試了一下, 圖是真的, 不是假造的
王家的801和803地號的確都沒有臨建築線, 也就是馬路
所以都更這兩塊是一定得加進來
不加進來, 這兩塊就變成一塊地裡面的中間

801還有解, 有機會申請旁邊的捷運公設做建築線重畫
803應該就無解了, 因為804是同意都更的
整件事王家似乎沒有完全說實話
一堆人在說王家是獨棟透天獨立產權, 事實是房產是獨棟, 地產卻不是
你得要地至少有一面是臨馬路才算是獨立產權, 否則重劃非得參加不可
而搞不清楚狀況的學生不知道在挺什麼

去台北市政府抗議更是完全搞錯對象, 訂法的是立法院不是台北市政府吧
各位網友以這篇文章邏輯來看,那我們是不是可以該使表決PO文的家該不該拆等問題討論,
市容?天啊!!!台北最爛的就是路,連路這基本的要件都搞不動還搞都更?
問題來了!台北市容不好看怪誰?!自己去大樓上面看看屋頂或者窗戶都長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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