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文林苑釘子戶? 上百人聲援

CC1311 wrote:
一個首都爛成這樣,憑什麼跟人騎起...(恕刪)

你的爛首都說,真可笑....
ag威 wrote:
• 本案更新後價值1...(恕刪)


建商把好的都吃光了,利益這樣大簡直賺死了,難怪可以打通關節...
在中國沿海地區,大多數人寧願被都更或徵收,因為原有房子幾坪的"使用面積"可以換同坪數的"土地",不過這在台灣不可能發生,一來土地不多,二來背後總是容易背著官商勾結,原住戶的利益是最早被犧牲的...

CC1311 wrote:
要給郝北北拍拍手


原來是小孩子

多說無益

CC1311 wrote:
民主自由不是無限上綱...


這並沒有無線上綱

這只是一個小老百姓的基本權利而已

如果我的東西我不想賣政府可以強制破壞後再跟我買

這叫民主自由嗎?

zhihao2168 wrote:
都還沒賣給你就可以把...(恕刪)


如果你有辦法說服公權力(警察伯伯)陪你一起來拆..
你是可以這麼做的...

CC1311 wrote:
同樣,都市更新更是國家競爭力的重要來源(辦亞運澳運等等,一堆破房子有可能嗎)
這更是國家利益...(恕刪)


笑死人了,競爭力和都市美醜有關啊???
那全台灣都都更好了,隨便就超過韓國和中國了。
我剛剛經過那邊

已經有怪手開挖動作

沒有民眾在阻擋

蠻平和的

........我可是依法行事喔!!!

http://singlelog.pixnet.net/blog/post/30548074

只在停權時愛你 wrote:
警察對攝影記者使用手...(恕刪)


為什麼要用釘子戶下標題,有先入為主未審先判,誤導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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