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文林苑釘子戶? 上百人聲援


nyko1225 wrote:
原來是小孩子多說無益...(恕刪)

+1~
師大路需要拓寬成雙向8線道


附近的房子也來拆一拆好了 這樣就沒得吵了 超棒的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多數人的正義不見得就是正義
當你今天是在少數人的那端的時候
就不會這樣認為了

其實當初建商更改建築設計圖就可以解決了

但是聽說建商已提前賣了預售屋

現在要改設計圖也不行了

所以現在才會搞成多數人的暴力
違憲

中華民國憲法:人民得義務納稅.財產是人民的權利就應繳稅.政府既收稅又強制替財團徵收土地拆屋.

搞笑囉

CC1311 wrote:
民主自由不是無限上綱...(恕刪)


自由

以不妨害他人的自由為自由


以前公民課本背的

過了這麼久不知道自由的定義是不是改變了

CC1311 wrote:
因為我們的城市面貌會...(恕刪)


這些老房子有什麼錯? 礙眼? 門面? 誰的門面?
是在馬路上還是怎樣? 都市要發展,要更新,政府,地產開發商可以給誘因.
遇到不肯走的.人家的土地,人家的尊嚴,請你尊重.政府有公權力,有規劃能力,
可以給誘因(容積獎勵就是),人家還是不願或沒錢改建,是人家的事.
政府部門,你有法規,但是為什麼一個都更可以這樣把用不到的地逕自畫了進去?
你要發展發展你手上有的,不夠用的,你推錢出來買,買的動是你的,開價高了,擺明不賣,
你將本求利,不能做,在商言商,甭做,哪有先賣了,再來用所謂公權力的問題?
如果不是殷海光故居,台大那個案子偷偷被搞成了也未可知不是?
憲法保障我的,請你給我這是政府存在的目的.怎麼搞到要去拆人家的房子呢?
台北的建築現代化了,滿街的市招呢?怎麼不覺的礙眼,要不要也全拆了,人家法國巴黎沒這東西啊?
只是法國巴黎,公厠少,夏天一熱,那味道硬是台灣,台北沒有的,誰進步,又怎說?
拿利益來交換,換不了的,認了吧.哪有這麼搞的.誰的都更,誰的進步都市?
新生南路旁也雜著堆舊房,要不要也礙眼,全拆了?
有一個疑問

就法而言
法官判建商贏
依法來說,法官都這麼判了,郝市府似乎也只是依法執行
想要那塊?圈一圈就有了!!!

知法玩法…就是這樣子。
爆音、無影像…HDMI
如果我家是透天
都更成新大樓
管他新成屋價值有多高死也不要

管理費 樓層等問題很多

同意都更的公寓住戶 還是透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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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pip wrote:
什麼樣的狀況讓這2戶人家這麼堅持呢?有沒有知道的人可以出來幫忙說明...(恕刪)

嗯!...簡單的說就是...
1.這兩戶不屬於該棟建築範圍,而是旁邊。
2.為何堅持..因為法規關係大部分面積被公設吃掉,可能只分到樓上...
就算有店面因公設而縮小很多坪數(划不來)。
3.因舊透天擁有獨立產權...合建變持分。
4.分屋不願意..買賣計算面積及價格可能有出入。
大致簡單闡述...
都市更新目的在於市容及建築安全,
而更新範圍大部分是原建築住戶達比例同意即可,
但文林苑不屬於該建築範圍....而他們也不同意,
有人才爭議為何不再繼續圈旁邊只到他們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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