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文林苑釘子戶? 上百人聲援

說來說去,爭來爭去最後都只為了錢不是...
只能說,感到悲哀...
如果說講民主講人權就不拆釘子戶,那這民主一點都不成熟挺悲哀的...
講民主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咩....
那些人真是吃飽沒事幹....
只在停權時愛你 wrote:
警察對攝影記者使用手...(恕刪)

hhlin wrote:
這些老房子有什麼錯? 礙眼? 門面? 誰的門面?
是在馬路上還是怎樣? 都市要發展,要更新,政府,地產開發商可以給誘因.
遇到不肯走的.人家的土地,人家的尊嚴,請你尊重.政府有公權力,有規劃能力,
可以給誘因(容積獎勵就是),人家還是不願或沒錢改建,是人家的事.
政府部門,你有法規,但是為什麼一個都更可以這樣把用不到的地逕自畫了進去?
你要發展發展你手上有的,不夠用的,你推錢出來買,買的動是你的,開價高了,擺明不賣,
你將本求利,不能做,在商言商,甭做,哪有先賣了,再來用所謂公權力的問題?
如果不是殷海光故居,台大那個案子偷偷被搞成了也未可知不是?
憲法保障我的,請你給我這是政府存在的目的.怎麼搞到要去拆人家的房子呢?
台北的建築現代化了,滿街的市招呢?怎麼不覺的礙眼,要不要也全拆了,人家法國巴黎沒這東西啊?
只是法國巴黎,公厠少,夏天一熱,那味道硬是台灣,台北沒有的,誰進步,又怎說?
拿利益來交換,換不了的,認了吧.哪有這麼搞的.誰的都更,誰的進步都市?
新生南路旁也雜著堆舊房,要不要也礙眼,全拆了?


全拆了最好阿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正反兩方都有道理啦

大部份的民眾都認為拆的好阿!忍受夠爛釘子

CC1311 wrote:
全拆了最好阿公說公有...(恕刪)

持分全都自己的根本不需要跟人一起玩都更阿...

要改建自己來就可了
以上內容由各造字機構提供為純屬隨機拼湊性質,僅作參考,使用者應明瞭其參考性,審慎考量本身之機率風險,使用者若依本資料抒發生任何狀況須自行負責.
普遍大眾都討厭釘子戶,所以一定要把不是釘子戶,強冠上釘子戶的惡名;這樣自己做什麼都是對了!

都沒動工,是可以重新規劃的沒錯

偏偏建商早將想好,早就推案銷售出去(也可能一開始想得很好,王家會妥協)

若不把王家扳倒,重新規畫的話,預售屋買主不知道幾戶會退屋!!



那些卡公寓樓層的釘子戶不去解決,偏偏要弄王家這種透天;真的是...
(不知道王家牽公媽有沒有牽乾淨...住進去後....怕變陰宅@@...)

話說 我也看過幾塊地方方正正,左右邊間都打掉了,中間卡著一間透天;那種透天怎不去敲!?!

再說了 在天母西路,天墅對面 有間小透天,人家當初也不配合建商蓋;還不是一樣活著好好的!
(雖然不能再自蓋自建)

各位也不用花錢去買房了,
買了還要擔心會不會被圈走!
還不如租房,
被圈走換地方租就好!
postman wrote:
想要那塊?圈一圈就有...(恕刪)
看看有沒有啥名人政要他家也是獨棟透天的~~~一起來辦個都更吧讓你家也透天變大樓~~一起推討台北全部的獨棟透天這樣就對啦
我是覺得總統官邸那邊一整排矮舊房子有礙觀瞻,應該拆除,嚴重影響台灣競爭力,不如全拆了,總統府是日本殖民地時的產物,有礙國格,易挑起民族仇恨,影響中日友誼,應一併拆除

CC1311 wrote:
全拆了最好阿公說公有...(恕刪)

為什麼不回答我說的私自圈進都跟範圍?
今天這是我的私有土地,無端被搶走,還被說成釘子戶
還真好笑
瘦肉精吃了都可以去打NBA了,這有甚麼稀奇,少見多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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