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說,感到悲哀...
如果說講民主講人權就不拆釘子戶,那這民主一點都不成熟挺悲哀的...
講民主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咩....
那些人真是吃飽沒事幹....
只在停權時愛你 wrote:
警察對攝影記者使用手...(恕刪)
hhlin wrote:
這些老房子有什麼錯? 礙眼? 門面? 誰的門面?
是在馬路上還是怎樣? 都市要發展,要更新,政府,地產開發商可以給誘因.
遇到不肯走的.人家的土地,人家的尊嚴,請你尊重.政府有公權力,有規劃能力,
可以給誘因(容積獎勵就是),人家還是不願或沒錢改建,是人家的事.
政府部門,你有法規,但是為什麼一個都更可以這樣把用不到的地逕自畫了進去?
你要發展發展你手上有的,不夠用的,你推錢出來買,買的動是你的,開價高了,擺明不賣,
你將本求利,不能做,在商言商,甭做,哪有先賣了,再來用所謂公權力的問題?
如果不是殷海光故居,台大那個案子偷偷被搞成了也未可知不是?
憲法保障我的,請你給我這是政府存在的目的.怎麼搞到要去拆人家的房子呢?
台北的建築現代化了,滿街的市招呢?怎麼不覺的礙眼,要不要也全拆了,人家法國巴黎沒這東西啊?
只是法國巴黎,公厠少,夏天一熱,那味道硬是台灣,台北沒有的,誰進步,又怎說?
拿利益來交換,換不了的,認了吧.哪有這麼搞的.誰的都更,誰的進步都市?
新生南路旁也雜著堆舊房,要不要也礙眼,全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