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不是資本利得的所得稅,不是營業稅,也不能算是常規的貨物稅
奢侈稅 可以說算是一種 非常規的特別稅
先姑且不考慮 "房地產"或"房價" 問題,
立法院有職責
-->對政府 非常規 的"特別稅" 做最嚴格的監督
如隨便放行, 型成"前例" , 則 人民 無異就會像是施政者 鉆板上的魚肉(今天有奢侈稅,明天就可以有其他的特別稅)
(個人主觀認為,奢侈稅 可以來實施,但應該用 1資本利得的所得稅(房產) 2.關稅(奢侈品) 常規方式徵收. 如執政者一定執意濫權要用非常規的特別稅方式來執行,則必須有最嚴格的規範與落日條款--> 其中目的之1 是要避免執政者的任意擴權)